(一)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占30%)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按同一学科或相近学科方向或相近研究方向分组,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博士生导师或副高级以上专家组成),根据考生线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科研计划书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笔试考核(满分100分,占20%)
笔试考核主要分为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英语两方面,由学院统一安排和进行。
1.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占终成绩的10%;
2.专业英语:主要考核与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翻译与科技论文的写作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两种方式。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占终成绩的10%。
以下考生可申请免笔试考核(如果获批则以满分记):
(1)硕博连读考生;
(2)考生近三年发表过SCI论文或获授权发明专利(不包含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其中论文需考生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专利需考生排名前三,且提供专利授权证书的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政治科目考试以及本学科组织的两门加试专业课考试(具体见兰州大学2022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终成绩,有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占50%)
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与综合素质等。所有报考考生均需参加这一环节的考核。面试考核小组与申请材料考核小组相同。主要要求如下:
1.面试时间:30分钟;
2.面试内容:采用PPT报告形式,每位考生的介绍控制在10-15分钟。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含毕业学校、专业、发表论文等),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成果(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本人的主要贡献等);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面试评委提问环节15-20分钟。
终成绩=申请材料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10%+专业英语成绩×10%+面试成绩×5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党委组织参加考核的考生如实填写《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考核小组专家、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评语和考核结论。考核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
(五)录取
在学校下达给我院当年的博士招生指标内,分专业确定招生人数。按导师本年度博士招生名额指标,坚持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及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两轮成绩排名情况,分两批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1.第一轮成绩排名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以报考导师为依据,学院将其名下考生的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第一轮排序(导师在多个专业招生时,对其名下的考生分专业进行排序),在导师的各专业招生限额(记为X个,下同)内,导师必须依次拟录取其名下终考核成绩排在前X名的考生。当进入拟录取范围内的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时,视为考生放弃本年度攻读博士资格;当出现导师放弃拟录取其名下考核成绩排在前X名的部分或全部考生时,视为导师放弃本年度相应的博士招生名额。在多个专业同时招生的导师,有权自主确定其名额指标在各专业如何分配。
2.第二轮成绩排名及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
第一轮排名后未被拟录取的其他考核成绩合格考生,学院将根据考生的终考核成绩按照考核小组进行第二轮排名。第一轮未招满或未招到学生的有剩余名额的导师(仅限同一导师名下放弃拟录取的考生较多导致其无法招满或导师名下报考人数小于其招生限额的情况),可以依据分专业剩余招生计划、导师本人意愿和考生意愿,按照双向选择及择优录取原则,根据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
若报同一导师的考核合格考生数多于该导师当年分配名额,超出名额上限的考生可自愿选择其他有指标的导师,若不愿选择其他导师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分专业招生若出现放弃考生较多,导致所在专业不能完成专业招生计划时,有关招生计划调整至其他专业。
有下列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考核成绩不及格者(申请材料成绩<60分者,或笔试成绩+面试成绩<120分者,或面试成绩<60分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参加体检者;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六)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六、录取采取“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兰州大学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其他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执行。

二、招生专业为兰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

四、招生报名(一)考生须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三)兰州大学将按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2)须满足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1、2、3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4.高校学生(“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应征入伍退出现役。5.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

一、招生人数兰州大学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