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复试程序1、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考生于2017年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00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苑北辰楼314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及体检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1)《复试资格审查表》(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附件1,需打印并填写完整);(2)2017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3)第二代身份证;(4)2017年应届生提
二、复试组织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工作。2、学院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命题、面试及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3、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具体负责面试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等。4、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记录。
四、调档政审2017年4月上旬,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硕士招生”栏中公布拟录取名单。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须将完整的个人档案转至我校;培养方式为“定向”类别的考生,须与我校及本人工作单位签订培养协议。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调档手续(或签署协议)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6)体格检查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加盖公章的体检表于2017年3月26日8:30-10:00到中苑校综合门诊部(校礼堂对面)参加体格检查,验血项目不需空腹,但是当天饮食须清淡。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具体复试的要求及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复试通知书。
(4)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严格复试,并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地理学”、“3S集成与气象应用”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为《C语言程序设计》和《地球科学导论》。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有任意1门低于60分者为加试不合格。各门课程的考试大纲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考生后学历为以下情况之一者,属于“同等学力”:
1、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考生于2017年3月25日(周六)上午9:00—11:00到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中苑北辰楼314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及体检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1)《复试资格审查表》(校研究生院网上下载《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的附件1,需打印并填写完整);(2)2017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3)第二代身份证;(4)2017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
(3)综合面试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于2017年3月27日(周一)上午8:10到中苑北辰楼329抽签候考。综合面试分为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两个部分,其中口语测试满分2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英语听说能力;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测试方式为现场抽题回答和面试小组成员现场提问。该测试现场评分,评分方式为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取平均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一、复试名额1、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关于确定参加复试人员的基本要求、原则和方法,确定我院各专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各专业复试名额如下表: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额备注合计推免生统考生合计推免生统考生地理学★3s集成与气象应用同分+12、具体复试名单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2、复试内容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1)外语听力测试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黑色水笔参加考试,另需自备无线耳机(校台+调频75兆赫,我校不提供无线耳机)。于2017年3月25日下午13:20到中苑明德楼S501参加考试,该测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30分钟。(2)笔试即专业课书面考试。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水笔于2017年3月25日(周六)下午14:00到中苑明德楼S501参加考试。该测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按照学校2017年招生简章
五、成绩计算及拟录取1、总成绩: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2、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定名次,由我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复试合格考生的录取优先顺序依次为:推荐免试生、第一志愿考生。考生的总成绩相同者排序优先顺序依次为初试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初试成绩中英语和数学科目的累加成绩、数学科目的成绩。3、考生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录取:(1)复试成绩中的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者为加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3)考生思想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