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本细则的解释权在大气物理学院。大气物理学院2017年3月21日

1、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考生于3月25日(周六)上午9:30—10:00到气象楼11楼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和抽签。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具体要求如下:(1)《复试资格审查表》;(2)2017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3)第二代身份证;(4)2017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5)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6)

3、复试时间及地点(1)复试笔试时间安排在3月25日下午1:30—5:00,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2)复试面试时间安排在3月27日上午9:00正式开始,面试候考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七、监督和复议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2、复试内容复试包括笔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1)笔试即专业课书面考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专业复试笔试科目为F05《云降水物理学》,“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专业为F08《大气探测学》,“雷电科学与技术”专业为F09《电子线路》,“雷电科学与技术”专业为F19《环境监测》,“环境工程”专业为F33《空气污染气象学》。考试大纲均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2)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

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额合计推免统考专项合计推免统考专项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雷电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专硕)(调剂)0

四、面试成绩的评定:综合面试和外语口语成绩由专家组成员当场逐项打分,分别计算总分,去掉一个高分和一个低分后的平均成绩即为考生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4、面试程序:(1)面试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书,请全体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3月27日上午8:30前抵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15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候考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候考,不得随意离开。注: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2)到达面试考场,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姓名,抽取英语口语题1道、专业知识题1道、创新及应用能力题1道,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记录,当场面试,当场评分。(3)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有任何信息交流,双方均按作弊论处。(4)考生在候考区可以阅读书籍等,但不

八、未尽事宜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规定执行。

(9)复试费80元、体检费20元,两项合计100元/人;(10)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