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复试内容及复试程序1、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考生于3月25日(周六)上午10:00—10:30到文德楼S515室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具体要求如下:(1)《复试资格审查表》(南信大研究生院网站下载);(2)2017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3)第二代身份证;(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5)大学

1、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考生于3月25日(周六)上午10:00—10:30到文德楼S515室接受资格审查,同时领取复试通知书。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具体要求如下:(1)《复试资格审查表》(南信大研究生院网站下载);(2)2017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3)第二代身份证;(4)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5)大学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

(2)面试安排A:面试时间、地点见复试通知书,请全体考生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在3月27日上午8:20前抵达指定地点候考,迟到15分钟即取消复试资格。候考考生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候考,不得随意离开。注:考生一律不准带手机进入侯考室和考区,否则按违纪处理。B、轮到进行面试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带领,提前到指定办公室验证身份证、准考证,由工作组人员带领到面试考场进行面试。C、到达面试考场,请清晰慢速地报出准考证号码、姓名,以使得面试专家能够记录,并将准考证和抽取的题目交给主考准备进行面试。D、面试结束,取回准考证并离开考区,不得在考区和候考区逗留,如发现已考考生与未考考生

七、监督和复议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2、会同研究生院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院的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纪委监察部门电话:025—58731002;研究生院电话025-58731201)。3、实行复议制度。当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异议时,在复试或拟录取名单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申请复议。

3、复试时间及地点(1)复试笔试时间及外语听力测试安排在3月25日下午1:30—5:00,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2)复试面试时间安排在3月27日上午8:30正式开始,面试候考地点详见复试通知书。

六、其它参加面试的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工作组人员考前不得向任何人泄露面试试题及与命题工作有关的内容,如专家组成员的组成等。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面试必须向学院主动提出,进行必要的回避。

(1)面试抽签抽签地点和时间详见复试通知书。

九、本细则的解释权在海洋科学学院。海洋科学学院2017年3月21日

二、复试的组织与管理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复试及录取工作。2、成立复试专家组,负责命题及对考生的面试成绩进行评定,每个面试专家组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外语听力(翻译硕士除外)由学校统一组织测试并评定成绩。考生的外语口语能力、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专业知识及知识面等由面试专家组成员负责测试并评定成绩。3、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考生的组织、考场秩序的维持、考生身份的验证、面试过程的录音、面试成绩的计算、录入等工作。4、根据本院各专业考生数量的情况,“海洋气象学”专业成立1个面试专家组。5、为了维持

一、招生指标、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确定根据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名额如下: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额合计推免统考专项合计推免统考专项海洋气象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