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单位。

1.高校毕业生就业求职补贴发放对象、原则及标准是什么?答:(1)发放对象。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享受城乡居民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自治区内高等院校毕业生。(2)发放原则。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3)补贴标准。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元。

10.“三支一扶”计划的招募基本条件是什么?答:(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其中,支教毕业生必须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支医毕业生必须是医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3)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能胜任工作需要。(4)年龄在27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放宽至30周岁。

2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招募基本条件是什么?答: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毕业学校为教育部2010年公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范围内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32.什么是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种?答: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0.什么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答:为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化动员方式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需要的地方锻炼成才、贡献力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健康成长,我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组织,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县的乡镇从事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

29.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媒体、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原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联系,主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30.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有多长?答: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在见习期间,由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

31.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享受哪些政策和服务?答:(1)获得基本生活补助(基本生活补助费用由见习单位和地方政府分担,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2)免费办理人事代理;(3)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4)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27.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 答: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主要是企业)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答案来源于:2016年宁夏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问答

28.什么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答:就业见习是指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意愿,组织其到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进行见习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的一项就业促进措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如参加就业见习可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当地团组织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就业见习的组织实施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