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批准的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13所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仅限教育部批准的专业,名单见附件2),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
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编制分省计划的招生院校可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文理兼招三种方式编制来源计划。院校编制来源计划时,须标明专业类型属于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类中的哪一类,注明是否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
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和宁夏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试点,学校须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编制来源计划。
使用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的区外本科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学校若申请实行平行志愿投档(仅限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等三类艺术本科专业),必须于2017年4月30日前向宁夏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经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复后方可。学校必须按照艺术文科、艺术理科分别编制来源计划。

(2)舞蹈学类: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专业条件测试(分值占40%),舞蹈作品表演(分值占40%)(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即兴表演(分值占20%),考试形式为面试。

(二)艺术校考1、为服务考生,经宁夏教育考试院与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协商,我区2017年艺术类考生可在甘肃省参加校考。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2、在我区招收艺术类考生的招生院校应在2017年4月底前,通过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普通高等学校入口(网址:http://www.)报送校考合格考生信息,并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逾期或以其他方式报送的,不予受理

投档规则(一)本科艺术类A段: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将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档案,全部投放给院校,由院校依据本校《招生简章》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二)本科艺术类B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考总分分别达到我区艺术各类文化课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统考成绩合格,分专业大类,按综合分成绩排序,综合分成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办法招生的高校及其专业(13所院校的部分专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

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办法招生的高校及其专业(13所院校的部分专业)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苏州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4个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

计划编制教育部批准的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13所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仅限教育部批准的专业,名单见附件2),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编制分省计划的招生院校可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文理兼招三种方式编制来源计划,不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专业计划须标注是否文理兼招。院校编制来源计划时,须标明专业类型属于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

2022年宁夏自治区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艺术类计划编制

2021年宁夏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通知计划编制

计划编制教育部批准的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13所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仅限教育部批准的专业,名单见附件2),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编制分省计划的招生院校可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文理兼招三种方式编制来源计划,不参加平行志愿录取的院校专业计划须标注是否文理兼招。院校编制来源计划时,须标明专业类型属于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

计划编制教育部批准的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13所高校的部分本科艺术类专业(仅限教育部批准的专业,名单见附件2),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根据艺术类专业特点,编制分省计划的招生院校可分艺术文科、艺术理科、文理兼招三种方式编制来源计划。院校编制来源计划时,须标明专业类型属于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4类中的哪一类,注明是否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