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下达的2017年直招士官计划、专业和招生地区执行。有关院校招生计划须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并将“计划性质”标注为“直招士官生”。
我省2017年直招士官计划将在《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册)中公布,并单独编制直招士官生院校代码,供考生填报志愿时使用。
联合培养 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招收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一)教学管理 相关高校应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所在大单位兵员和文职人员部门指定训练指导机构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
(二)志愿填报 报考直招士官的考生在高职(专科)批N段层三填报高考志愿,采取平行志愿,考生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及1个专业服从调剂选项。志愿填报时间:6月25日20:00至6月27日20:00。当生源不足时,从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公开征集志愿一次。
组织领导和分工 直招士官试点工作,在省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省征兵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试点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和在甘肃招生的试点高校,分工协同做好有关工作。省征兵办公室重点做好招生宣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面试和学员淘汰、补充、体格复检、政治复审、入伍工作;省教育考试院重点做好报名、计划公布、文化课考试、志愿填报、投档录取、电子注册工作,并协助省征兵办公室做好招生
(三)毕业 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取消入伍资格,返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任命和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要求 直招士官工作,是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创新军事人力资源生成渠道,推动军地合力培养士官人才的重大举措。各级要充分认清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站在改革强军、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工作落实。试点工作涉及部门多,组织程序复杂,各单位要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政策规定,准确掌握程序方法,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兵役机关要积极会
(一)教学管理 相关高校应单独组建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开始前,招收部队所在大单位兵员和文职人员部门指定训练指导机构与高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根据部队士官岗位实际提出培养需求,会同高校商定培养方案、设置专业课程,做好教学有关准备工作;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招收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应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协助高校做好培养对象日常管理和军政训练工作。
(四)政治考核 省征兵办公室负责将体检考生名单发送至考生户口所在市(州)征兵办公室。7月上旬,由考生所在县(区)征兵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和《应征公民走访调查表》,参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严禁将《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交给考生或者其家长自行办理。7月15日前,由市(州)征兵办公室统一将考生《招收士官政治考核表》报送省征兵办公室。
招生程序和办法 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甘肃省相关录取政策。 (一)宣传报名 凡报考直招士官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报名。各级招生办公室、征兵办公室、试点高校和普通高级中学,要提前做好直招士官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网络、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作用,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家长、教师介绍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按照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教育部下达的2017年直招士官计划、专业和招生地区执行。有关院校招生计划须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中编制,并将“计划性质”标注为“直招士官生”。 我省2017年直招士官计划将在《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册)中公布,并单独编制直招士官生院校代码,供考生填报志愿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