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我省上述报名条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
2、家长具有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如考生在户籍省重复参加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信息。
报名时间:1、电话预报名: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3日(星期五)11:30截止。2、现场资格审核:2015年11月18日(星期三)9:00至15:30截止。
报名地点:广州市土地房产管理职业学校(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2号)709办公室招生就业指导科。
申请条件 1、进城务工人员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北京市暂住证(或居住登记卡、居住证)或工作居住证;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本市初中3年连续学籍(学籍认定时间:2014年9月至2017年3月);3、进城务工人员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已满3年(社保认定时间:2014年9月至2017年1月,不含补缴);4、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的住所;5、进城务工人员在京有合法稳定
报考条件外省户籍“随迁子女”在我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5条全部符合)的,可在我市报名参加2016年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1.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2.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3.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4.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须
随迁子女报考商校办法1、可参加学校提前招生,按规定时间于7月上旬,携带中考准考证、成绩单、体检表等相关材料,按时到学校参加提前招生测试、录取;2、凡参加提前招生或以商校为唯一志愿、高中后唯一志愿,且考分在380分以上者,报到后可获得学校助学金1000元。凡参加提前招生报到后可获得学校助学金500元。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8年随迁子女的报名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本市随迁子女应届初三学生基本信息由本市“基础教育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直接导入报名库。(一)核对报名材料(2017年12月12日—12月25日)符合本通知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区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核对、留档。1.考生父母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或符合条件的《上海市临
报名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时间:即日起周一至周五8:00―16:30周日9:00―15:30(额满即止)地点:上海市信息管理学校招生办公室(蒲汇塘路99号,近华亭宾馆)电话:、、―3222网址:http://dhfz.xhedu.||
报名对象和条件(一)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或签注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前。(二)考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后,且从2017年2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时间段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三)考生父母一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灵活就业人员,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须连续3年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妥灵活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条件:A、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B、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C、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当年高考报名规定时间,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D、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E、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除户籍不作要求外,必须符合我省上述报名条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在父母经常居住地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和学籍(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2、家长具有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如考生在户籍省重复参加高考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在我省的报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