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贫困县区招生“专项生”第二批本科院校(含提前二批本科院校)7月15日至16日录取。
提前批次(7月4日―17日)(一)提前录取的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7月4日至14日录取。(二)提前录取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面向贫困县区招“专项生”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提前一批本科院校)7月11日至12日录取。(三)提前录取的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4日。面向贫困县区招生“专项生”第二批本科院校(含提前二批本科院校)7月15日至16日录取。(四)免费医学定向生
第十三条提档原则。学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不低于各省(区、市)的本科一批分数线。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批次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5%以内提取考生档案。对于合并批次的省份,按生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浙江省、上海市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按100%提档。学校在提档时,原则上承认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
本科院校批次(7月17日―8月13日)(一)第一批本科a类院校7月17日至20日录取;第一批本科a1类院校7月20日至21日录取;第一批本科b类院校7月22日至25日录取。(二)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7月27日至30日录取;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8月2日至4日录取。(三)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8月7日至11日录取。
本科院校批次(7月17日—8月13日)(一)第一批本科A类院校7月17日至20日录取;第一批本科A1类院校7月20日至21日录取;第一批本科B类院校7月22日至25日录取。(二)第二批本科A类院校7月27日至30日录取;第二批本科B类院校8月2日至4日录取。(三)第二批本科C类院校8月7日至11日录取。
(一)7月初,艺术、体育类本科批按照设置的录取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一)7月初,艺术、体育类本科批按照设置的录取批次依次进行录取。
(二)提前录取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面向贫困县区招“专项生”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提前一批本科院校)7月11日至12日录取。
(二)提前录取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0日。面向贫困县区招“专项生”第一批本科院校(含提前一批本科院校)7月11日至12日录取。
(三)提前录取的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4日。面向贫困县区招生“专项生”第二批本科院校(含提前二批本科院校)7月15日至16日录取。
(三)提前录取的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时间为7月14日。面向贫困县区招生“专项生”第二批本科院校(含提前二批本科院校)7月15日至16日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