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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高职班对口招生轻纺食品类职业技能考试安排第一部分:专业知识(应知);第二部分:技能操作(应会)

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高职班对口招生轻纺食品类职业技能考试安排第一部分:专业知识(应知);第二部分:技能操作(应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5 19:40:00 解决时间:2018-09-28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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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专业知识(应知);第二部分:技能操作(应会)。

(1)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学校证明;

(2)缴纳报名费:100元

(3)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4)打印并核发《准考证》

(5)熟悉考场。

  ??????????? 2018-09-28 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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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15:48

旅游服务二类507分;轻纺食品类419分;-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医药卫生一类451分;材料类428分。 (二)高职班(专科) 农林牧渔类464分;土木水利类249分; 财经商贸类272分;信息技术一类390分;

“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招收对口高职“轻纺食品类”考生。-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8)“产品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招收“美术与设计类”考生,考生须参加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且成绩达到专科省控线及以上。 (9)其余专业各类考生(包括中职考生、普高考生以及报考特长的考生)均可报考。 4.特长考生除满足第十条1、2条件外,还需满足下列一个条件才能报考。 (1)文艺特长考生:声乐、器乐、舞蹈要求获得相应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表演、播音主持要求相应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2)篮球特长考生:要求参加过县级及以上篮球比赛,男生身高1.75米以上,女生身高1.65米以上。获得“国家篮球二级运动员证书”的不受身高限制。 (3)足球特长考生:要求参加过县级及以上足球比赛。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专业名称考生类别计划(名)学费考核办法(元/生?年)1工业分析技术材料类554100文化考试+技能考试2建筑材料工程技术材料类554100文化考试+技能考试3酒店管理旅游服务一类553700文化考试+技能考试4旅游管理旅游服务一类553700文化考试+技能考试5机械设计与制造加工制造类554100文化考试+技能考试6数控技术加工制造类554100文化考试+技能考试7软件技术信息技术一类556600文化考试+技能考试8建筑工程技术土木水利类1104100文化考试+技能考试9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信息技术二类554100文化考试+技能考试10服装设计与工艺轻纺食品类454100文化考试+技能考试11产品艺术设计美术与设计类456000文化考试+省美术统考12广告设计与制作美术与设计类456000文化考试+省美术统考13复合材料工程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5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14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3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15应用化工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3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16电子商务文理科/对口高职3537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17市场营销文理科/对口高职3537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18物流管理文理科/对口高职5537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19机电一体化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3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20模具设计与制造文理科/对口高职3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21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3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22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3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23动漫制作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5566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24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3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25计算机网络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3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26物联网应用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3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27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5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28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5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29建筑工程技术(中加班)文理科/对口高职30160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30人力资源管理文理科/对口高职5537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31文秘文理科/对口高职5537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32应用英语文理科/对口高职3537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33电气自动化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5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34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文理科/对口高职3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35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3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36通信技术文理科/对口高职354100文化考试+综合测试37文艺体育特长文理科/对口高职50按录取专业收费文化考试+特长测试合计1730   第五章 网上报名和交费 第十二条 网上报名 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方式,分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和报考学校网站确认(填报专业和缴费)两个阶段。 1.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报名:考生于2018年3月3日8:00~15日18:00,登录四川教育考试院网站(www.***),进入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填报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5157)。 2.绵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确认:填报我校单独招生志愿的考生应于2018年3月19日8:00至25日18:00,登录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cn/),凭考生本人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进入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1)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类别在“文史”、“理工”、“对口职教高职”和“艺术”选项中对应选报一项;符合特长考生报考条件并愿意参加我校特长测试的考生请再选“文艺体育特长”。 (2)参加特长测试的考生须在报名时准确填报一项特长测试项目(体育特长考生在篮球、足球选项中填报一项;文艺特长考生在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选项中填报一项)。 (3)专业志愿填报:每位考生限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4)考生填报信息完毕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将不能修改),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第十三条 网上交费 1.考生完成报名后需在网上缴纳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费(缴费前请认真阅读网上缴费须知),缴费金额130元/生,缴费时间为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完成缴费的考生于3月28日17:00以后可在网上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特长考生除外。 第六章 办理考试手续 第十四条 考生于3月29日8:30~3月30日17:00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考试手续,具体事项为: 1.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须提交《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经考生所在学校负责人或家长签字)。 (2)报考“产品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四川省2018年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成绩单。 (3)篮球、足球特长考生须提供由县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相应参加比赛的证明材料(盖章)或获奖证书。 (4)声乐、器乐、舞蹈特长考生须提供相应五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表演、播音主持特长考生需提供相应县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2.免试 (1)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在完成报名后于3月25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由我校核准、认定合格者可免试录入报考专业。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完成报名后于3月25日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入报考专业,未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高职单招考试。 3.特长考生提交相关材料经我校审核通过并签订承诺书(保证录取后在学校艺术团或运动队服务两年)后,方可打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4.考生必须按时办理所有考试手续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 第七章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校采取“文化考试+技能考试”、“文化考试+综合测试”、“文化考试+特长测试”的考核评价方式。 1.文化考试 (1)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150分钟。 (3)考试对象:所有考生。 (4)考试内容及分值: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英语(100分)三科分卷考试,总分300分。文化考试试卷由省统一命题。 2.技能考试 (1)考试形式:抽签排序实作。 (2)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在各专业技能考试方案中公布。 (3)考试对象:报考“工业分析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数控技术”、“软件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的所有考生。 (4)考试内容及分值:考试内容为考生所报考专业对口高职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各专业《2018年单独招生技能测试方案》),总分180分。 (5)报考“产品艺术设计”和“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的考生不需参加技能考试,以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作为技能考试成绩。 3.综合测试 (1)测试形式:抽签排序面试。 (2)测试时间:10分钟。 (3)测试对象:除参加技能考试、特长测试以外的所有考生。 (4)测试内容及分值:主要考核学生思维辨别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及基本知识等,总分120分。 4.特长测试 (1)测试形式:抽签排序测试。 (2)测试地点及时间:根据特长项目确定。 (3)测试对象:参加特长生测试的考生。 (4)测试内容及分值:测试内容为特长生测试方案规定的内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18年单独招生文艺体育特长生测试方案》),考生分别按所报特长(篮球、足球、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测试,总分180分。器乐考生自备乐器,舞蹈、表演考生自备道具。 5.考试(测试)时间和地点 文化考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上午9:00~11:30。 技能考试、综合测试及特长测试时间:2018年3月31日下午13:00开始。 地点:绵阳职业技术学院(具体地点详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6.注意事项 (1)考生须仔细阅读《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按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2)考生须严格遵守《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守则》,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及相关规定物品进入考场考试,其它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第八章 录 取 第十六条录取 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所有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政策。 3.考生总成绩计算 (1)参加“文化考试+技能考试”的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或省美术统考)成绩。 (2)参加“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考生总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60%+综合测试成绩。 4.考核办法为“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各专业,按照专业参考人数中“文史理工”与“对口高职”考生比例及招生计划确定两类考生录取人数,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5.考核办法为“文化考试+技能考试”的各专业,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6.“文化考试+特长测试”的将按男子篮球、女子篮球、男子足球、女子足球、声乐、器乐、舞蹈、表演、播音主持等项目分别以文化考试成绩划线,按特长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具备免试录取条件并办理免试手续的考生可免试,按专业志愿录取。 8.所有专业参考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120%,将按实际参考人数的85%录取。 9.各专业录取低分和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首页公示七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九章 日程安排 第十七条 2018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事项3月3日8:00~3月15日18:00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www.***)网站报名。3月19日8:00~3月25日18:00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cn/)确认、填报专业志愿和缴纳考试报名费。3月28日17:00~考生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3月29日8:30~3月30日17:00考生到绵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考试手续。3月31日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00~,综合测试、技能考试和特长测试。4月2日17:00以后公布成绩,考生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2018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查询成绩。4月3日9:00~17:00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我校监察审计处(行政楼412室)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4月4日~4月10日公示各专业录取低控制线和拟录取名单。4月8日8:30~4月10日17:00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必须由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在学校招生处(行政楼207)签署放弃本次录取资格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办理本次放弃录取资格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4月13日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4月底考生可在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7月中旬学校寄出考生录取通知书,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第十章 相关规定及其他 第十八条 相关规定 1.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参加学校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对口高职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2.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 3.学费、住宿费标准均按四川省物价局和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奖助学政策 1.奖学政策: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励,按照相关规定评定和奖励。 2.助学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银行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特困补助和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等,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新生注册和复查 1.经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监督机制 1.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2.学校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二十二条 其他 1.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非我校人员进行招生宣传,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2.本章程终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解释权归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仙人路一段32号 邮政编码:621000 招生咨询电话:0816-2202104 2202113 监督电话:0816-2202257 学校网址:http://www.***.cn 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cn 附件下载:绵阳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

部分 高职班对口招生旅游服务二类、轻纺食品类-江油市中坝职业中学校

专业综合课考试 旅游服务二类和轻纺食品类专业综合课考试由两所高校在报名阶段组织进行。 旅游服务二类专业综合课的考试、评卷工作,由四川旅游学院组织进行。考试分基础理论及技能操作两部分。报名和考试均在该校进行。具体的报名和考试办法由考生直接与该校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红岭路459号,邮编:610100,电话:028―84825070,84825999)。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4月5日,考试时间为4月11日。参加技能考试的考生应自备工作服和操作用工具。 轻纺食品类专业综合课的考试、评卷工作,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组织进行。考试分《服装理论》(专业一卷)及《服装技能》(专业二卷)两部分。报名和考试在该校进行。具体的报名和考试办法由考生直接与该校联系(地址:成都市犀浦镇泰山南街186号,邮编:611731,电话:028―87846405(传真)、87843209)。报名时间为4月1日前,考试时间为4月12日。服装类由考生自备绘画用具(画笔、颜料、调色板和小水桶)。 附件1: 各市州及所辖县市区代码 01成都市: 锦江区01, 青羊区02, 金牛区03, 武侯区04, 成华区05,龙泉驿区06, 青白江区07, 都江堰市08, 彭州市09, 邛崃市10,崇州市11,金堂县12, 双流县13, 温江区14, 郫县15,新都区16, 大邑县17, 蒲江县18, 新津县19, 高新区20 天府新区21, 西藏中学22 02自贡市: 自流井区01, 贡井区02, 大安区03, 沿滩区04, 荣县05, 富顺县06 03攀枝花市: 东区01, 西区02, 仁和区03, 米易县04, 盐边县05 04泸州市: 江阳区01, 龙马潭区02, 纳溪区03, 泸县04, 合江县05, 叙永县06, 古蔺县07 05德阳市: 旌阳区01, 广汉市02, 什邡市03, 绵竹市04, 中江县05, 罗江县06 06绵阳市: 涪城区01, 游仙区02, 江油市03, 安县04, 梓潼县05, 平武县06, 北川县07, 三台县08, 盐亭县09 07广元市: 利州区01, 昭化区02, 朝天区03, 剑阁县04, 旺苍县05, 青川县06, 苍溪县07 08遂宁市: 船山区01, 蓬溪县02, 射洪县03, 大英县04, 安居区05 09内江市: 市中区01, 东兴区02, 资中县03, 威远县04, 隆昌县05, 经济技术开发区06 10乐山市: 市中区01, 五通桥区02, 沙湾区03, 金口河区04, 峨眉山市05,犍为县06, 井研县07, 夹江县08, 沐川县09, 峨边彝族自治县10, 马边彝族自治县11 11南充市: 顺庆区01, 高坪区02, 嘉陵区03, 阆中市04, 南部县05, 西充县06, 营山县07, 仪陇县08, 蓬安县09 12宜宾市: 翠屏区01, 宜宾县02, 南溪区03, 江安县04, 长宁县05, 高县06, 筠连县07, 珙县08, 兴文县09, 屏山县10, 宜宾县观音镇11 13广安市: 广安区01, 华蓥市02, 岳池县03, 武胜县04, 邻水县05, 前锋区06 14达州市: 通川区01, 万源市02, 达川区03, 宣汉县04, 开江县05, 大竹县06, 渠县07 15巴中市: 巴州区01, 平昌县02, 通江县03, 南江县04, 恩阳区05 16雅安市: 雨城区01, 名山县02, 荥经县03, 汉源县04, 石棉县05, 天全县06, 芦山县07, 宝兴县08 17眉山市: 东坡区01, 仁寿县02, 彭山区03, 洪雅县04, 丹棱县05, 青神县06 18资阳市: 雁江区01, 简阳市02, 安岳县03, 乐至县04 19阿坝州: 汶川县01, 理县02, 茂县03, 松潘县04, 九寨沟县05,金川县06, 小金县07, 黑水县08,马尔康县09,壤塘县10, 阿坝县11, 若尔盖县12,红原县13 20甘孜州: 康定县01, 泸定县02, 丹巴县03, 九龙县04, 雅江县05, 道孚县06, 炉霍县07, 甘孜县08, 新龙县09, 德格县10, 白玉县11, 石渠县12, 色达县13, 理塘县14, 巴塘县15, 乡城县16, 稻城县17, 得荣县18 21凉山州: 西昌市01, 木里藏族自治县02, 盐源县03, 德昌县04, 会理县05, 会东县06, 宁南县07,普格县08, 布拖县09, 金阳县10, 昭觉县11, 喜德县12,冕宁县13, 越西县14, 甘洛县15, 美姑县16, 雷波县17 附件2: 四川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范围县(市、区) (共68个县、市、区) 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 绵阳市:平武县、北川羌族自治县 广元市:昭化区、朝天区、剑阁县、旺苍县、青川县、苍溪县 乐山市:沐川县、马边彝族自治县 南充市:仪陇县、阆中市、南部县、嘉陵区 宜宾市:屏山县 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 达州市:万源市、宣汉县 巴中市:巴州区、平昌县、通江县、南江县、恩阳区 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盐源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甘洛县、美姑县、雷波县 附件3: 四川省地方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招生 实施范围县(市、区)名单 (共119个县、市、区) 成都市:大邑县、邛崃市 攀枝花市:仁和区、米易县、盐边县 泸州市:叙永县、古蔺县、合江县 绵阳市:北川县、平武县、盐亭县、梓潼县、江油市 广元市:昭化区、朝天区、旺苍县、青川县、剑阁县、苍溪县、利州区 遂宁市:蓬溪县、大英县 内江市:东兴区 乐山市:沐川县、马边县、金口河区、峨边县 南充市:仪陇县、嘉陵区、南部县、营山县、蓬安县、阆中市 宜宾市:屏山县、翠屏区、南溪区、宜宾县、江安县、长宁县、高县、珙县、筠连县、兴文县 广安市: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华蓥市 达州市:宣汉县、万源市、通川区、达川区、开江县、大竹县、渠县 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 雅安市:雨城区、名山区、荥经县、汉源县、石棉县、天全县、芦山县、宝兴县 眉山市:青神县 资阳市:安岳县 阿坝州:汶川县、理县、茂县、松潘县、九寨沟县、金川县、小金县、黑水县、马尔康县、壤塘县、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 甘孜州:康定县、泸定县、丹巴县、九龙县、雅江县、道孚县、炉霍县、甘孜县、新龙县、德格县、白玉县、石渠县、色达县、理塘县、巴塘县、乡城县、稻城县、得荣县 凉山州:木里县、普格县、布拖县、金阳县、昭觉县、喜德县、越西县、美姑县、雷波县、西昌市、盐源县、德昌县、会理县、会东县、宁南县、冕宁县、甘洛县 附件4: 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 我是一名报名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我郑重承诺: 我报名所提供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民族成份等所有信息和相关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参加体检时我将提供真实的既往病史等信息;如申请享受录取政策照顾,我将提供客观、翔实、准确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我将主动阅读并理解省教育考试院在高考前公布的《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考试规则》,并愿意在高考中严格遵守。 如有违纪违规及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并服从《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见附件)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我的姓名: 身份证号:        2015年 月 日 考生号:1551 附件: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及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节选)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对在国家教育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按以下办法处理: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三十条 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保留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人员的相关信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中记录的信息未经法定程序,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删除、变更。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可以依申请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查询,并应当及时向招生学校或者单位提供相关信息,作为招生参考条件。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考场是指实施考试的封闭空间;所称考点是指设置若干考场独立进行考务活动的特定场所;所称考区是指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设置,由若干考点组成,进行国家教育考试实施工作的特定地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有关规定,对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考生,按以下办法处理: 第十一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附件5: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各类考生人数统计表 市(州)(盖章)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 月 日 普通高考总数文科理科外 语 语 种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 一类模式小计藏文彝文文科理科文科理科 职教对口单考总数01农林类02土木类03财经类04信息一类05信息二类06加工类07公管类08文艺类09旅游一类10旅游二类11轻纺类12医药一类14医药三类16材料类17供销类 说明: 1.网报结束即按当时人数于1月6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一处。 2. 普通高考、一类模式和职教对口单考人数互不包含。 附件6: 四川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考点、考场统计表 市(州)(盖章) 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 填报日期: 月 日 项数 目目县(市、区)考生总人数考点总数考场总数文 科理 科英语俄 语其他小语种人数藏加人数彝加人数备 注人数考点考场人数考点考场人数考场人数试卷需要数日法德西班牙30101 说明:1.此表必须如实填写,做到准确无误。 2.考点总数不是文、理考点之和,如一个考点既有文科考点,又有理科考点,则在考点总数中只统计一个考点。 3.俄语试卷需要数分别按30份装、10份装和1份装统计。 4.藏文、彝文加试试卷需求量按30份、10份和1份统计后填在备注栏; 5.县(市、区)招办填此表报市(州)招办,市(州)招办统计填写后于3月16日前传真并电子邮件报至省教育考试院招生一处(传真:028―85194604,电子邮箱:0011@***)。 附件7:

旅游服务二类507分; 轻纺食品类419分;-宜宾学院

医药卫生一类451分; 材料类428分。 (二)高职班(专科) 农林牧渔类464分; 土木水利类249分; 财经商贸类272分; 信息技术一类390分;

旅游服务二类507分; 轻纺食品类419分;-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医药卫生一类451分; 材料类428分。 (二)高职班(专科) 农林牧渔类464分; 土木水利类249分; 财经商贸类272分; 信息技术一类390分;

旅游服务二类507分; 轻纺食品类419分;-成都师范学院

医药卫生一类451分; 材料类428分。 (二)高职班(专科): 农林牧渔类464分; 土木水利类249分; 财经商贸类272分; 信息技术一类39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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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轻纺食品类)职业技能考试安排学校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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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联系方式校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邮编:611731电话:028—/(传真)学校招生网址:http://zs..cnE-mail:cdfz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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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考试时间安排:日期时间科目2016年4月23日9:00-11:00专业知识(应知)13:00-16:00技能操作(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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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考试时间安排:日期时间科目2017年4月22日9:00-11:00专业知识(应知)13:00-16:00技能操作(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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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轻纺食品类职业技能考试安排学校联系方式

    4楼

    学校联系方式校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邮编:611731电话:028—/(传真)招生网址:http://z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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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轻纺食品类职业技能考试安排考试时间安排

    5楼

    4、考试时间安排:日期时间科目2018年4月21日9:00-11:00专业知识(应知)13:00-16:00技能操作(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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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高职班对口招生轻纺食品类职业技能考试安排学校联系方式

    6楼

    学校联系方式校址:成都市犀浦泰山南街186号邮编:611731电话:028—/(传真)招生网址:http://zs..cn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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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轻纺食品类)职业技能考试安排其他事宜

    7楼

    其他事宜(1)考生参加技能操作(应会)考试时,请自行准备打板工具(铅笔、橡皮、打板尺、点线器、锥子、软尺)。(2)轻纺食品类考试大纲可到当地教育局职教处或我校招就处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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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四川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轻纺食品类)职业技能考试安排专业课考试科目

    8楼

    1、专业课考试科目:第一部分:专业知识(应知);第二部分:技能操作(应会)。(1)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学校证明;(2)缴纳报名费:收费标准以四川省发改委统一核定为准。(3)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4)打印并核发《准考证》(5)熟悉考场。其他事宜(1)考生参加技能操作(应会)考试时,请自行准备打板工具(铅笔、橡皮、打板尺、点线器、锥子、软尺)。(2)轻纺食品类考试大纲可到当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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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安排1、专业课考试科目:第一部分:专业知识(应知);第二部分:技能操作(应会)。(1)出示二代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学校证明;(2)缴纳报名费:100元(3)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4)打印并核发《准考证》(5)熟悉考场。其他事宜(1)考生参加技能操作(应会)考试时,请自行准备打板工具(铅笔、橡皮、打板尺、点线器、锥子、软尺、剪刀)。(2)轻纺食品类考试大纲可到当地教育局职教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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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考条件:考生必须参加2016年四川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高考考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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