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本(含本一、本二,下同)、专科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单独公布的本、专科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
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本、专科及本、专科预科录取,均根据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按1:1投档比例投档供高校审录。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我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10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我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100分。从2017年秋季入学高一年级学生在2020年毕业时开始,本、专科预科录取标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藏、彝文一类模式考生如兼报普通高校非藏、彝文专业,按普通高校所在本、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投档时先投普通高校非藏、彝文专业;藏、彝文一类模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按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执行。对填报普通高校本、专科且达到学校调档线的已投档考生,有关普通高校审阅档案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藏、彝文一类模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本、专科层次免费师范生,投档安排在报考藏、彝文专业本、专科层次相应批次前单独进行。第一志愿投档时,在本批次省控线上,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结合本地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在同类考生中根据考生填报的后续志愿和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供学校审录。免费师范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我省省属院校免费师范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13〕38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一)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藏文专业:文科:296分;理科:225分;彝文专业:文科:395分;理科:398分。本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划定,考生以实考成绩参加录取。(二)藏、彝文一类模式本科预科及藏、彝文专业专科、专科预科录取分数线在本科录取结束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及成绩分别划定。(三)藏、彝文一类模式考生报考普通高校非藏、彝文专业,
(一)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藏文专业:文科:296分;理科:225分;彝文专业:文科:395分;理科:398分。本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划定,考生以实考成绩参加录取。
文科本科各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第一批543分;本科第二批473分。
(二)西昌学院1.少数民族本科预科:文科246分;理科259分。2.少数民族专科预科:本科:文科317分;理科362分;专科:文科198分;理科193分。3.一类模式本科预科:文科182分;理科242分。4.一类模式专科预科本科:文科220分;理科245分;专科:文科130分;理科91分。
(四)阿坝师范学院少数民族专科预科:本科:文科296分;理科346分;专科:文科154分;理科152分。特此通知。
有关录取工作1.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本(含本本二,下同)、专科(含专专二,下同)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单独公布的本、专科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本、专科及本、专科预科录取,均根据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按1:1投档比例投档供高校审录。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2.藏、彝文一类模式考生如兼报普通高校非藏、彝文专业,按普通高校所在本、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全省高考(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除外)于6月7、8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日期9:00─11:3015:00─17:006月7日语文数学6月8日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日期9:00─11:3015:00─17:006月7日语文数学6月8日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1)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内容);理工类考
有关工作要求1.要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一类模式高中学生学籍管理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3]746号)有关规定,加强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的报名资格的再审查,并加大公示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无论是报名阶段、考试阶段还是录取阶段,凡有举报必须及时查处,对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要按规定取消考试或录取资格。要加强对考生诚信考试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对违规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
有关考务工作1.考生号编排考生号统编为十四位数:第二位数字为年份号;第四位为省代号;第六位为州代号;第八位为县(市、区)代号;第九位为考试类型号,藏文一类模式考试为“9”,彝文一类模式考试为“8”;第十位为报考科类代号,文史科为“1”,外语(文)为“2”,艺术(文)为“3”,体育(文)为“4”,理工科为“5”,外语(理)为“6”艺术(理)为“7”,体育(理)为“8”;第十一至十四位为考生报名顺
有关录取工作1.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本(含本本二,下同)、专科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单独公布的本、专科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单独划定。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本、专科及本、专科预科录取,均根据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按1:1投档比例投档供高校审录。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本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我省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100分,专科预科录取标准不低于我省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