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录取办法
对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录取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再从征集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7000元/生/年,如有变化,以山东省物价局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学费、住宿费的收取及退费按照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制度
1、奖学金、助学金: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制度。
2、勤工助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
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协助办理助学贷款。
4、学校为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第十六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七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单独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

报名办法:1.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我校官网,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和学校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2.登录我校官网单独招生专栏,点击链接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单独招生报名网址,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短信验证后登陆报名系统。短信验证密码在单招期间有效,请妥善保管,若无法收到或遗失,请拨打我校联系电话;3.选择“14080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4.网上缴纳报考费150元,报名成

2018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办法


2018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了解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艺术类录取办法目前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专业上线按照文化成绩录取;二是专业和文化各占一定比例按照综合成绩录取;三是文化成绩达到低要求,按照专业成绩录取。考生要清楚自己报考的专业是哪一类录取原则,充分了解相关专业近几年的录取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然后按照录取办法、往年分数线测算,选择有把握的院校。当然,除了以上内容,如能综合考虑个人未来职业规划、专业兴趣、学校特色、培养

第十五条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贷款制度1、奖学金、助学金: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助学金、奖学金制度。2、勤工助学: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立勤工助学岗位。3、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协助办理助学贷款。4、学校为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入学设立绿色通道。

第十九条本章程由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负责解释。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有效。

第八章、联系方式:电话:0531-、、、传真:0531-监督电话:0531-邮编:250103网址:www.邮箱:zsglk2002@校址:山东济南市旅游路4657号(旅游路东首)

第四章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第十条参加2017年山东省高考的应往届艺术类(美术类)考生,并取得山东省2017年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以上合格证。

第五章录取办法 第十一条录取办法对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低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录取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再从征集志愿考生中择优录取。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第十二条7000元/生/年,如有变化,以山东省物价局规定为准。第十三条新生入校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