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1.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全部科目均为合格。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排序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人选及专业。专业(类)录取时按照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数相同时按高考总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综合成绩的组成为:高考成绩占85%、校测面试成绩占15%。(折算方案见附件)
3.拟录取公示名单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我校将予以录取。
4.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安排,除强基计划外,综评批次录取先于其他批次录取,一经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即被正式录取,请慎重填报专业志愿以及确定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投档、录取规则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为准。
我校2021年在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为准。

3.志愿填报高考出分后,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相应专业组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2.志愿填报 高考出分后,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同济大学及相应的专业志愿(填报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3、志愿填报考生参加高考。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信息。填报要求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3.志愿填报高考出分后,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在高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批次填报上海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相应专业组志愿(具体填报方式以上海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2.志愿填报初审合格的考生按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方案填报志愿。

3志愿填报初审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2021年上海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答案来源于2021年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市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招生简章

3.志愿填报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3.志愿填报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3.志愿填报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

3.志愿填报通过初审的考生正常参加高考,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在高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志愿中填报我校,并填写专业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