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2017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籍规定处理。
其它须知:1、新生报到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凡不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报考资格规定条件者,将取消2013年录取资格。2、所有新生要求一律住读。3、2013年招生实施细则、招生专业介绍等内容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投诉、监督电话:021-
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邮编:201399)
收费标准:1.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沪教委财2005第34号);影视动画、电脑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三个艺术类专业:学费13000元/生/学年(沪价行2007第003号);其他专业:学费10000元/生/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2.住宿费:2500元(四人间)/生/学年(沪价行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帮困基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我国西部地区疆域是我国经济欠发达地区。我校在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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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外省市户口考生户籍处理规定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2018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籍规定处理。
第七条外省市户口考生户籍处理规定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2016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籍规定处理。
第七条外省市户口考生户籍处理规定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2017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籍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