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16年11月10日10:00-12日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cn或www.***.cn)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具体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实施办法》。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2.区县教育局特殊情况考生申报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11月14日附件12014年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一览表对象资格有关证明备注本市户籍考生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应届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往届生本人申请,户籍所在街道(乡)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应届生本人申请,就读中学证明,户籍所在街道(乡)证明往届生本人申请,户籍所在街道(乡)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应届生驻外使领馆出具回国证明,加盖使领馆印章国外学校证明(译文版),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卡往届生非本市户籍考生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同住
外省市生源考生户籍处理规定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2014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籍规定处理。
(六)截至2014年4月30日,非本市户籍考生须办妥本市高考报名所需手续。
外省市生源考生户籍处理规定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2016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籍规定处理。
外省市生源考生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还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吗?解答: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妥善处理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的在沪借考的外地生源学生的户口迁移问题的通知》(沪公治通〔2007〕85号),2017年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对象被本市普通高校录取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业结束后按非上海生源户籍规定处理。
2.区县教育局特殊情况考生申报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5年11月16日附件12016年在沪报考普通高校条件一览表对象资格有关证明备注本市户籍考生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应届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往届生本人申请,户籍所在街道(乡)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非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应届生本人申请,就读中学证明,户籍所在街道(乡)证明往届生本人申请,户籍所在街道(乡)证明或工作单位证明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应届生驻外使领馆出具回国证明,加盖使领馆印章;国外学校证明(译文版),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卡往届生非本市户籍考生在沪中考且持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证
如何保障高考报名信息的准确和安全?解答:各相关单位将完善考生数据库,积极构建信息平台,对于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考生信息提高采集质量,联合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信息核查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和安全。
2017年考生如何报名参加高考?解答: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2016年11月10日10:00-12日16:00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cn或www..cn)进行网上报名,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具体见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实施办法》。
高考外语科目考试一年举行两次,2017年考生如何报名参加?解答:根据高考改革相关规定,高考外语科目考试实行一年两考,考试时间分别为1月和6月。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可以选择参加1次或2次外语科目考试,较高一次成绩将被计入高考总分。选择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其外语科目考试成绩同时作为2017年统一高考外语科目的一次考试成绩。外语科目的考试语种分设英、俄、日、法、德、西6种,由报考学生任选1种,两次外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