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医保费(上海本市定向研究生不需缴纳):上海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110元为首年费用,每年根据上海市相关政策照实收取。
二、缴费根据上海市教委和我院规定,新生入学须缴纳以下费用:1、学费:博士:10000元/年;艺术硕士(电影、、舞蹈):20000元/年,其他专业硕士:8000元/年。2、住宿费:根据《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宿舍管理办法》规定的住宿条件:经研究生处注册的非本市区户籍的全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经研究生处认可的享受研究生待遇的进修生等,确认为住宿学生。上海市内定向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确有困难者需递交书面申请,经所在系(院)党总支证明后,于开学15天内至宿管服务部办理,由宿管服务部视宿舍房源情况予以处理(仅安排一年住宿)。预缴1200元/学年,根据学校后勤提供的
2、户籍迁移:(1)外省市新生入学,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籍。迁移者凭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报到时须带好本人户口迁移证,迁移证必须电脑打印,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户口迁移地址为:上海市恒仁路200号上海体育学院。报到当日交上海体育学院武保处接待点。报到时未迁户籍的同学,事后再想迁入,一律不予受理。新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户口迁移,一旦正式落入学校集体户,就读期间不得随意办理户口迁出手续。(2)上海籍学生不迁移户籍(含上海体工队集体户籍)。需农转非的同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报到证交武保处,逾期概不受理。(3)定向培养研究生不迁移户籍。
3、人事档案(1)毕业后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研究生,不转户口与人事档案,工资由原单位发给。硕士定向生须签署定向协议书(下载路径: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处-下载专区-招生类表格,地址:http://yjsc..cn/jjlhh1/jjlhh1.htm),一式二份单位签字盖章后于7月15日前寄到上海体育学院研究生处研招办。(2)考生若被录取为非定向的研究生:须在7月15日前将考生人事档案用机要、EMS或顺丰快递转往地址:上海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上海体育学院老教学楼127室研招办刘老师收。邮编:200438电话:021-51253164(3)特别注意
(5)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报到当天至“绿色通道”处领取)。备注: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本人当年应交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总额上限不超过12000元),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白色纸张复印,且每个材料用单一纸张复印,地址栏填写用新的行政区域划分详细填写。
一、报到及相关手续入学时须凭本人身份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硕士研究生入学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的博士生需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报到时准备近同底一寸证件彩照十张备用。报到时间:2018年9月18日8:00-17:00报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恒仁路200号上海体育学院学生宿舍区内报到须携带以下材料:1、党团关系:党团员应带党团员组织关系(外地党员转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本市党员转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团员转共青团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当日交至组织部、团员交至团委。2、户籍迁移:
一、报到及相关手续入学时须凭本人身份证、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硕士研究生入学需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的博士生需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报到时准备近同底一寸证件彩照十张备用。报到时间:2017年9月19日8:00—17:00报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恒仁路200号上海体育学院学生宿舍区内报到须携带以下材料:1、党团关系:党团员应带党团员组织关系(外地党员转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本市党员转中共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团员转共青团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组织部、团员交至团委。2、户籍迁移:(1)外
(5)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报到当天至“绿色通道”处领取)。备注: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本人当年应交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总额上限不超过12000元),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白色纸张复印,且每个材料用单一纸张复印,地址栏填写用新的行政区域划分详细填写。
二是报到后到学校申请办理贷款,程序为:(1)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调查表(可在学工部网站http://xgb..cn/index.htm“下载专区”打印),需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填写、并到乡镇或以上民政部门盖章有效;(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整本);(4)入学通知书复印件;(5)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报到当天至“绿色通道”处领取)。备注: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本人当年应交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总额上限不超过12000元),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白色纸张复印,且每个材料用单一纸张复印,地址栏填写用新的行政
二是报到后到学校申请办理贷款,程序为:(1)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调查表(可在学工部网站http://xgb..cn/index.htm“下载专区”打印),需严格按照表格内容填写、并到乡镇或以上民政部门盖章有效;(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整本);(4)入学通知书复印件;(5)国家助学贷款审核表(报到当天至“绿色通道”处领取)。备注:每人每年贷款金额不超过本人当年应交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总额上限不超过12000元),上述所有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白色纸张复印,且每个材料用单一纸张复印,地址栏填写用新的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