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安排组织实施,各高职教育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有关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县(区)考试管理部门以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方必须重视招生宣传工作,让考生全面理解我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各市、县(区)考试管理部门要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各高职教育院校要积极宣传院校专业培养、就业优势以及对考生的奖励优惠政策。严禁高职教育院校通过虚假欺骗性宣传、违规承诺吸引或欺骗考生入学,坚决杜绝一切不规范的招生宣传行为。

(二)承担全省统考和联考工作的院校和校考高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组织领导。制定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要报省招办备案。要加强对命题、评卷(面试)和监考等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

(二)承担全省统考和联考工作的院校和校考高校要成立由学校领导任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组织领导。制定艺术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考试组织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方案要报省招办备案。要加强对命题、评卷(面试)和监考等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针对当前考试安全保密的新形势、新特点以及艺术类专业课考试的特殊性,开展规范化、专业化的全员业务培训,强化职业道德和法纪警示教育,增强安

(一)严密组织,加强统筹领导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安排组织实施,各高职教育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设计,健全考试招生工作组织,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加强保障,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本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一)严密组织,加强统筹领导。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安排组织实施,各高职教育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招生院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设计,健全考试招生工作组织,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加强保障,杜绝各类违规招生行为,确保本校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安排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主体。有关高职院校,各市、县(区)招生办以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学”)要充分认识我省加快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严格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招生宣传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安排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有关高职院校,各市、县(区)招生办以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学”)要充分认识我省加快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高职院校要采取有效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招生宣传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办安排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有关高职院校,各市、县(区)招生办以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学”)要充分认识我省加快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高职院校要采取有效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招生宣传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安排组织实施,各高职教育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有关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县(区)考试管理部门以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方必须重视招生宣传工作,让考生全面理解我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招生宣传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安排组织实施,各高职教育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有关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县(区)考试管理部门以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方必须重视招生宣传工作,让考生全面理解我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招生宣传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安排组织实施,各高职教育院校是分类考试招生的责任主体。有关高职教育院校,各市、县(区)考试管理部门以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以下简称“中学”)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高校招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方必须重视招生宣传工作,让考生全面理解我省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