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1、报考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1)。2、在硕士研究生统考中有违纪或作弊记录,不得参加复试。3、须符合我校专业目录和各院系及学科(专业)提出的其它要求。
(三)校外调剂根据研究生学院下达各院系调剂指标,结合本院系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调剂考生数量。校外调剂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三)加分政策对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要求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出具相关证明,并获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认可后才能给予加分。
一、复试工作原则(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方式,确保生源质量。(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能力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量化业务课考核成绩,明确综合素质考核等次结果。(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四、复试名单的确定(一)基本要求1、报考各专业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划定的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见附件1)。2、在硕士研究生统考中有违纪或作弊记录,不得参加复试。3、须符合我校专业目录和各院系及学科(专业)提出的其它要求。(二)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5之间。
五、复试资格审查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向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三)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四)政审表及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下载)。(五)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论文、四(六)级英语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1、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指高职高专学历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须参加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考试方式为笔试。
(三)复试一组组长:田首元组员:韩冲芳、王建刚、杨保仲、薛朝霞、王春燕、吕洁萍、杨玲秘书:张文颉复试二组组长:郭政组员:陈丽、郭永清、马亚群、杨建新、原大江、高明龙秘书:秦文艳
(五)能够证明考生科研或业务能力的论文、四(六)级英语成绩单、科研成果及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证书等原始材料及复印件。
三、招生计划学校2017年硕士招生规模共1373名,其中学术学位招生计划436名,专业学位招生计划937名,须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