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申请--考核制招生博士生的基本条件:符合(一)公开招考中的各项要求;仅招收非定向类别考生;招生的博士生导师仅限两院院士、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长江学者、中组部千人计划获得者、青年千人计划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的导师或提名奖导师;在研的国家重大(不包括培育项目)、重点项目负责人;行业内公认的大师、国家级工匠、传人等。具体报名时间、程序、要求以届时公布的工作办法为准。录取的考生占导师当年的招生指标。
四、选拔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博士生报考的基本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者:1.相关学科硕士毕业生(含应届和往届,2016年7月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在报名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工作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按照同等学力资格申请。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要求参见北京语言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还须加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2.有较好的外语水平。外语语种限定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二外英语、二外日语、二外俄语、二外法语、二外德语和二外西班
二、申请基本条件1、申请者必须为应届毕业生且满足我校博士考生报考须知中规定的报考条件。2、申请者本科、硕士均为56所研究生院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或者申请者本科、硕士毕业院校所在学科均为国家重点学科;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未有不及格的必修课程。3、申请者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4、报考类别应为非定向(非委培)博士研究生,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三、申请者基本条件1、申请者必须为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志愿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在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优良。2、申请者必须为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攻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硕士生均可申请),且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3、申请者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须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并以全日制方式攻读博士学位。4、申请者须具有六级英语或同等水平的其他外语证书。
(一)基本条件1、申请人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2、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①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③获得本科学士学位,工作满6年(到录取年的9月1日),按照同等学力资格申请。(以同等学力资格申请的申请者,须已在申请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已获得省、部级以上与申请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博士生培养要求。4、申请在职攻读博士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申请者须具备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申请者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或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2.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3.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含已录用)核心期刊论文,获得国家专利等。各一级学科可结合办学特色、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等,制定并公布不低于上述标准的申请条件。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专硕攻博按自有制度执行。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申请者须具备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1.申请者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或国家重点学科的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2.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3.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含已录用)核心期刊论文,获得国家专利等。各一级学科可结合办学特色、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等,制定并公布不低于上述标准的申请条件。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专硕攻博按自有制度执行。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申请者须具备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申请者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或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2.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3.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含已录用)核心期刊论文,获得国家专利等等。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申请者须具备北京工业大学公开招考博士生报名条件,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申请者为国家“211工程”高校或重要科研院所或国家重点学科的全日制优秀应届或往届硕士研究生;2.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3.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取得较为显著的科研成果。如:省部级以上(含)科研项目骨干成员,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科技奖励,发表(含已录用)核心期刊论文,获得国家专利等等。
二、申请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申请者为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17年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三)本科、研究生阶段均为全日制学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四)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领域中取得较出色的科研成果;(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