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硕博连读2014年将继续试招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博士点专业,招生导师须为博士生指导教师。2014年将继续试招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博士点专业,招生导师须为博士生指导教师。2014年将继续试招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专业为博士点专业,招生导师须为博士生指导教师。

一、申请资格及选拔程序(一)申请资格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2.本科专业符合报考博士学科的学科门类,具有学士学位;且硕士入学各科考试成绩满足当年录取硕博连读生的规定要求或被录为推荐免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大学期间外语CET六级考试合格(英语成绩≥426分)。3.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和创新精神。4.身体健康。(二)选拔程序1.考生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书并附本科成绩单);2.学生所在学院党委(总支、支部)按申请资格第一条审查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3.两位副教授以上本学科或相关学科专家推荐;4.

三、中期考核中的资格考试和综合考核1.中期考核包括资格考试和综合考核,由各学院中期考核小组组织;中期考核小组成员由博士生导师和考试科目主讲教师组成。2.资格考试:采取笔试、口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部分要选择两门以上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课程进行闭卷或开卷考试;口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可以口头提问或考核学生所做的实践工作和课题研究。3.综合考核是考核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资格考试成绩和平时业务表现等。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提出分流意见。对通过综合考核的研究生,所在学院需将其硕博连读考核表(资格考试的试卷、口试纪录等留学院备案)报送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二)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类考生应具备的条件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类考生须达到我校相关规定提出的要求(详见我校有关文件)。

1.硕士一年级申请者:第一学期结束,通过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第一学期全部课程,且学位课成绩都在70分以上,第一学年结束完成30学分的课程学习要求,并提交3000字的攻读博士规划报告;

1.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1)具有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报考专业与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报考导师为博士研究生导师;(2)硕士入学考试成绩符合当年硕博连读成绩要求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3)大学期间英语CET-6成绩≥426分,或通过大学日语、俄语六级考试;(4)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良好以上,硕士阶段中期考核为优秀。

二、本校硕博连读、提前攻博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本校硕博连读、提前攻博方式录取新生,录取通知书一律自取。请于2017年7月11日(周二)至2017年7月14日(周五)到研究生院招生科(服务中心裙楼211)领取,可代取。暑假期间领取说明同上。

2.资格考试:采取笔试、口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部分要选择两门以上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课程进行闭卷或开卷考试;口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可以口头提问或考核学生所做的实践工作和课题研究。

二、学制、学习要求和培养环节1.学制。基本学制6年,长可延至8年(6年后需办理学籍延长手续)。总学分不低于51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45学分,培养环节6学分)。2.学习要求及培养环节。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阶段,原则上时间为一年半。第一学年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第二学年上学期开始学习博士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第二阶段为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科学研究和论文撰写阶段,原则上时间为4年半。第四学期末应完成博士开题报告,中期考核须在第五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通过者,第三学年初取得博士生身份,进入科学研究阶段。中期考核不合格者,硕博连读研究生按

四、培养方式和学位论文硕博连读生的培养方式和学位论文要求按照2017年制定(修订)的博士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的培养方案执行。五、附则本规定自2017年入学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开始执行。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二○一七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