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免学费政策
1.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2.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二)助学金政策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优先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家庭无劳动力、收入低下的学生。武陵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残疾中职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2.对独生子女和农村两女户家庭的女孩给予优先录取。因家庭贫困无法继续升学的,实施职业教育阳光工程,除根据政策享受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资助外,我市职业学校将视学生家庭情况给予其它必要资助。

招生对象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以应届初中毕业生为主,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以及城镇待业青年。非全日制中等职业教育主要招收在职在岗青年、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工和城镇待业青年。

招生专业与计划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资质、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实行按院校类别由各自主管行政部门分类审核的办法。全市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全市技工院校,由市人社局负责审核;在邵开办五年制学历教育的高职高专院校,以省教育厅文件为认定依据;外市州来邵招生的职业院校,经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由市教育局备案复核。为优化专业资源及专业布点,市教育局与市人社局对2017年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

录取审批与学籍管理各职业学校新生录取信息经市中职招生办复核审批后,方可进行公示并办理注册手续。录取审批后,学生不得随意变更或放弃已录职业院校,否则,无法办理学籍注册登记。如学生需要转学,应至少在一学期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七优惠政策国家补贴助学基金1邵东市籍邵阳市辖三区籍及各县城区乡镇社区籍学生除外其他所有区域的农村户口学生均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连续补贴两年城市城镇户口的学生有15比例可享受凭父母单位民政部门或街道社区证明2学校设立奖学金针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每期可获得5001000元助学金3学校设立企业助学基金在校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学生经审核后可获得5005000元爱心公益助学基金4凡在我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含低保户五保户学生国家资助3000元人年资助2年答案来源于2021年邵阳市中南科技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2021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助学金政策

2021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免学费政策

(一)免学费政策1.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2.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

(二)助学金政策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比例按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学生的15%确定,优先考虑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孤残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学生,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家庭无劳动力、收入低下的学生。武陵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残疾中职学生全部纳入享受

2021年邵阳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一)免学费政策1.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以及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享受免学费的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2.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