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一)报考资格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3.我校专业学位硕士不接收跨专业报考,且本科专业需符合港澳台学生在大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要求。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要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大陆学生),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后方可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考核答辩通过后可获得毕业证、学位证、
(五)报考地点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7楼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八、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中国天津市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086—22)83336930纪检监督电话:(0086—22)83336879主页:http://.cnE-mail:yzb@.cn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单位代码:10062联系部门:研招办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联系电话(传真):(0086—22)83336930天津医科大学2017年招收港澳台学生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105101内科学01心血管病02血液病03呼吸系病04消化系病05内分泌与代谢病06肾病
(一)初试1.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参照《天津医科大学2017年招收港澳台学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天津医科大学2017年招收港澳台学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笔试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硕士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2.初试地点由各个报名点自行安排,考生可向报名点咨询具体考试地点等事宜。3.初试时间:2017年4月8日、9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七、违纪处罚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报考类别1.我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学费收费标准与我校招收同类专业内地研究生的收费标准相同,专业学位硕士10000/年,专业学位博士13000/年。3.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兼读)研究生。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三、录取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及复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录取通知书于6月下旬发放。注:博士的招生录取名额,每个博士生导师限定录取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