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及陕西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对符合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政策性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和确定专业。
第十四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
1.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值,级差值一般为2分,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其调剂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2.江苏省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BC。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取,超过1:1范围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专业的考生,在统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合格(陕西生源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控制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按文化课成绩相对值(即考生文化总分与艺术类专业本科控制线差值)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3.报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在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六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文化课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体育专项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等级。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优惠等级,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被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
1.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作为预留计划。
2.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间的不平衡,录取在预留计划数范围内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而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
3.预留计划的使用经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九条 所有录取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
第二十条 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学校以英语教学为主。
第二十三条 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理工类4500元/学年;体育类4500元/学年;外语类4500元/学年;文史类3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住宿费1000-1100元/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同时对经济困难学生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其顺利入学。
第二十五条 学校网址是:http://www.***,招生咨询电话:029-86173115,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是:http://zsb.***,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xagdzsb10702。
第二十六条 招生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29-86173161。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录取工作。对以西安工业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西安工业大学
2017年3月28日

专业特色与培养目标市场营销专业是西安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重点发展的特色专业,着重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营销决策和实践能力的营销管理人才。本专业拥有国内一流的师资力量,开设了科学、系统和创新的课程体系,培养学生具备敏锐的洞察力、综合的预测能力、深度的数据分析能力、卓越的沟通能力、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力以及活跃的创新思想。市场营销专业着力培养面向企业,立足一线,培养能适应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发展需要的德、智

第十五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1.报考我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动画等专业的考生,在统考文化课和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基础上,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2.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照考生书法类专业省统考合格(陕西生源校考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控制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

第十四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1.按照专业级差的原则安排进档考生专业,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考生成绩减去一个分数级差值,级差值一般为2分,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其调剂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2.江苏省考生的专业选测等级要求为BC。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原则”投档录

第十六条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在文化课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省统考成绩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学校将按照体育专项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等级。专业测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相应优惠等级,且按规定填报志愿的考生被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1、所有专业对外语成绩均有一定要求;2、所有专业需进行专业课测试,录取时按:文化课、专业课均换算为百分制后,文化课占30%,专业课占70%相加后,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总分/7.5)×30%+(专业总分/2)×70%。3、在录取过程中,如生源省招办对录取办法有具体要求,则按生源省招办具体要求执行。4、录取过程中,各专业文理兼招,按文理科合并统一排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第十二条学校对符合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政策性加分或降分进档的考生按投档分数录取和确定专业。第十三条 普通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规则:1.进档考生专业录取规则为“分数优先”(进档考生

征集志愿公布的院校计划缺额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因院校生源不足所导致的缺额;第二类是生源充足的院校因部分进档考生不符合录取条件被退档而形成的缺额。对于第一类缺额计划,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没有低分数和位次的限制,达到本科一批分数线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对于第二类缺额计划,为确保公平,限定只有分数及位次不低于这些院校正式投档低分数及位次的考生才有资格填报。不符合位次要求的考生在填报时,系统将

第十八条预留计划及使用:1.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本科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作为预留计划。2.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间的不平衡,录取在预留计划数范围内对进档后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而可能被退档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3.预留计划的使用经西安工业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章 计划与录取第十一条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及陕西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我校生源结构,确定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第十二条学校根据在各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