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拟录取和公示初试分数达到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后,各学科按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复试总成绩=初试三门课总成绩÷3×60%+综合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院复试细则另有规定的,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可按照细则规定进行录取。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的不予录取。录取结果我校将于6月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室、研究生处监督电话:8762328、8762956。电子信箱:xjauyzb@.cn

3.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自所占权重计算每个考生的综合成绩,并以此作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的依据。复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七、拟录取名单的确定1.对于复试合格、导师选择明确的考生,依据各专业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数不少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的60%的原则(非定向就业合格考生数不足的除外),根据初试、复试加权平均后的总成绩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有违反国家考试纪律涉及作弊、违纪行为的,不予录取。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4.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17级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请相关考生于2017年4月14日前,将

4.考生登陆材化学院网站查看拟录取名单,并通过EMS按时寄送相关材料:1)政审表,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或者人力资源市场填写,详见附件;2)非定向考生档案或定向(委培)签订的委培合同。拟录取为非定向考生须于6月15日前完成调档和政审(外校应届生档案可推迟至7月初),拟录取为定向(委培)考生须于6月15日前完成合同签订。合同样本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8.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所公告栏公示10天。投诉、申诉和监督电话020-85231269。 中国科学院广州化学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二日

六、拟录取和公示拟录取考生初试分数须达到学校划定的分数线,分学科按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学院复试细则另有规定的,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可按照细则规定进行录取。复试总成绩=初试三门课总成绩÷3×60%+综合面试成绩×40%。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的不予录取。录取结果我校将于6月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室、研究生管理处监督电话:8762099、8762956。电子信箱:xjjytjc@(注明“2016年博士研究生举报/咨询”字样)

(四)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将在复试结束后进行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

二、拟录取和公示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照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总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提出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初试三门课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未达到60分以上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组认为不适宜录取的不予录取。录取结果我校将于6月上旬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室、研究生管理处监督电话

五、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材料报送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综合其历年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需进一步考查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各学院6月2日前将考试复试录取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材料包括:1.新疆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体检表;2.研究生处下发的考生报考资料;3.拟录取名单;4.复试录取工作总结和建议。

三、拟录取名单及复试材料报送各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总成绩,综合其历年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各学院5月30日前将考试复试录取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材料包括:1.新疆农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表、体检表;2.研究生处下发的考生报考资料;3.拟录取名单;4.复试录取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