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本人新疆出生落户,考生本人及父母户口长年在新疆,没有迁出新疆的经历。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在外省区就读,并获得外省区普通高中学籍的,须有考生就读中学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带有学籍号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证明及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考生就读所在省区省级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在外省区就读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含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须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附件9),并由就读学校及其学籍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学籍后,到户口所在地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报名。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双语班考生民族成分情况登记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2016年9月23日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防止“投机报考”,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特制定

1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双语班考生民族成分情况登记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2016年9月23日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为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稳妥推进高考改革,进一步规范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防止“投机报考”,维护我区考生的切身利益,特制定

3、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柯语言五个语种及双语班考生兼报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其考试科目与“未报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相同,但在参加该考生填报的体育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体育、艺术类专业考生”的考试科目计算其高考统考成绩。

1.“三校生”报考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专业)自治区普通或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就近到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办理报考手续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非我区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的“三校生”在户籍所在地、州、市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审查后就近到三校生招生计划单列的自治区高职(专科)院校办理报考手续。当地没有三校生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及社会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及社会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

7.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在疆外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普通高考报名实施细则。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

7.未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在疆外招收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毕业后不得参加新疆的普通高考报名。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普通高考报名实施细则。

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名审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