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0招生导师以2020年博士招生简章公布的导师为准。每个导师当年的招生人数不得超过2名。
1.2020年博士研究生学校复试分数线如下:
学科门类名称 | 英语成绩 | 专业成绩 |
哲学 | 55 | 60 |
经济学 | 55 | 60 |
法学 | 55 | 60 |
文学 | 55 | 60 |
理学 | 50 | 60 |
工学 | 50 | 60 |
管理学 | 55 | 60 |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等具体安排以各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通知由各招生学院通过电话或邮件告知相关考生。上线考生请及时到报考学院主页查询复试工作具体安排,主动与报考学院联系,了解有关复试具体事宜。所有复试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费
复试费为120元/生。
缴纳方式:转账(请备注:博士复试+学院+姓名)
户 名:湘潭大学
银行账号:
4.复试方式按专业外语笔试和综合面试结合进行。
(1)专业外语笔试
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2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自定。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取算术平均值为终成绩。内容包括:
a.专业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b.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能力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等。
c.条件许可的二级单位可单独组织对考生的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自然辩证法以及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为100分,由各二级招生单位具体组织和实施,成绩须合格(60分及以上)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1.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初试成绩(300分)、复试成绩(300分)都要换算为成百分制,后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a×初试总成绩+(1-a)×(专业外语笔试+综合面试),其中权重a一般在50-70%的范围内。
2.录取要求
(1)各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综合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指标总共3个,其中:中共党史专业指标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指标2个。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中:本校生源多1人,专职辅导员至少为2人(按计划数的70%四舍五入计算)。
3.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7月10日前 | 各学院完成复试并上报拟录取名单(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 |
7月31日前 | 档案全部到校,档案未全部调入者,视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 |
8月中上旬 | 发放录取通知书 |
我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物价局新核定标准为准。
2.我校博士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学制6年(硕博学习年限5-7年)。
3.学业奖学金、金标准:见湘潭大学新奖金文件。
4.复试由专业外语笔试和综合面试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1)专业外语笔试专业外语笔试。考试时间1小时,满分100分。(2)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20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系)自定。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复试方式、时间和成绩评定标准应当统一。复试小组每个成员各自独立给考生评分,拟录取考生的导师记分占60%,其他成员记分共占40%,取算术平均值为终成绩。内容包括:a.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
5.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监察处0731-58298628研招办0731-58292051
2022年湘潭大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工作。
(6)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考生初试须加试自然辩证法。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自然辩证法;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两门硕士学位课程;
2考生复试时需提供下列材料交相关学院审核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军官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考生学历学位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否则取消复试资格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没有复试资格2缴纳复试费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120元复试费缴费流程考生微信关注湖南科技大学财务处用本人手机号和姓名登陆点开学杂费选项勾选复试费自助完成缴费缴费时间5月20日1000至2400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缴费的
3.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复试时交相关学院审核。(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2)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等(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
3.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复试时交相关学院审核。(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军官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同时携带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需携带技术职称证书原件。(2)其他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士学位、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获奖证书,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认识、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自我评价材料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等(加盖考生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3)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供学位论文全文和已经通过答辩的证明材料,如尚未答辩,须提供即将答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