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排序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审查身体条件因素,由联盟院校录取考生,形成录取名单。其中,若遇到不符合我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经请示省招考院同意后,可以不录取。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进行公示。3月31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示。报考八家联盟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017年4月1日至4月7日到当地县(市、区)高考报名点进行志愿确认。经过考生确认后的预录取名单,于2017年4月10日招考频道网上单招预录名单公示。
(三)公示结束后,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单招院校于2017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已被各联盟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的高考;单独招生未被录取或正常退档的考生,仍可继续参加2017年的高考。
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要求,各联盟学校单独招生计划,原则上不突破2016年本校总体招生计划的50%,其中10%用以集中连片地区(87县)的的专项计划。后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正式下文要求为准。
(4)文山州考点(文山考生):文山市第一中学(新闻路107号);文山州第一中学(文山市秀峰路158号)。
单独招生计算机考试系统2013年,已由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云南北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设计开发并在首次单独招生考试中进行了使用,取得了成功。2017年,将由云南北辰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对系统作进一步完善,并提供具体的指导和技术支持服务,确保考试系统的正常使用和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录取考生须知1.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2.已被八家联盟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若要放弃录取,请于2015年5月8日前,向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经批准后可继续当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3.已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各录取院校招生办公室于2015年7月
录取办法联盟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各联盟院校招生督察组的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和联盟各院校网站“单独招生”栏目内进行公示。4月15日晴前,完成校内一周公示。四月底前,完成云南省招考频道一周公示。报考八家联盟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5月4日至5月10日到当地县(市、区)招办进行志愿确认。经过考生确认后的录取名单,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于2015年7月10日前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拟录取
(一)录取原则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2.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按成绩优先、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录取。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对自愿放弃录取和不服从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3.联盟院校间互认考生综合成绩。若考生所报院校计划录满,经考生本人申请,可在联盟内其他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调剂录取。
录取基本原则(一)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排序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并审查身体条件因素,由联盟院校录取考生,并形成录取名单。其中,若遇到不符合我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经认真核查情况属实,并请示省招考院同意后,可以不录取。(二)各联盟院校录取的考生名单,于4月16日前报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四月底前完成云南省招考频道一周公示。(三)公示结束后,各联盟院校考生录取
录取基本原则(一)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排序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并审查身体条件因素,由联盟院校录取考生,并形成录取名单。其中,若遇到不符合我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经认真核查情况属实,并请示省招考院同意后,可以不录取。(二)各联盟院校录取的考生名单,于5月10日前报送云南省招生考试院,5月11日至5月20日完成云南省招考频道一周公示。(三)公示结束后,各联
录取基本原则(一)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排序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原则,审查身体条件因素,由联盟院校录取考生,形成录取名单。其中,若遇到不符合我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必须认真核查情况属实,经请示省招考院同意后,可以不录取。(二)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进行公示。3月31日前,拟录取考生名单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示。报考八家联盟单独招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