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对特困生和优秀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措施(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前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作为入校后学生困难资助的参考依据;已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系(院),由系(院)收齐后统一交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退役士兵学费资助采取先免后补方式。入学后,根据学院通知要求,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退役证明复印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等材料,上报后经教育部、财政部审核未通过的学生需收取相应的学费,通过审核的学生,不再收取学费。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4年的注册入学招生文件规定。我校严格遵循省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于参加山东省美术类统考且获得专科以上合格证的考生,先将其美术统考成绩折半后加入高考总成绩中,再与其他考生高考成绩一同排序,按照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夏季高考文理科分别排序)。
资助政策新生请认真阅读《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校建立了完备的“奖、助、贷、补、减”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根据需求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加盖公章,开学后交所在院系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需办理助学贷款的新生,入学前携带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及时足额交纳学费的新生,学校设
9.考生想了解淄博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情况,有哪些途径?可登陆淄博职业学院招生网站(http://zb./)查询相关信息,或直接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533-,,,咨询,或QQ咨询:,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了解(北校区主楼2楼204房间),学院地址:淄博新区联通路西首。
11.淄博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如何考试?考试时间如何安排?我院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总分300分。(1)文化素质考试统一采取笔试(150分)。考试内容包括语文5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2)专业技能测试(150分):夏季高考考生参加专业适应性测试。春季高考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要求与实施细则,请于4月8日后登陆我院招生网站查看。考试时间:4
10.淄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流程是怎样的?考生登陆淄博职业学院网站网上报名→学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到学院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学院公示预录取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网上公示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
7.已在网上填报其他院校又想报考淄博职业学院的,如何报考?考生如果在其他学校网站报了名又想报考淄博职业学院的,可于4月11日前直接登陆淄博职业学院招生网站(http://zb./)点击“单独招生”重新报名即可,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全省统一4月16日,考生只能选择一所报考院校考试,希望考生早做打算。
(二)关于新生资助问题。1.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对特困生和优秀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措施(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前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作为入校后学生困难资助的参考依据;已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系(院),
(二)关于新生资助问题。1.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对特困生和优秀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措施(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前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作为入校后学生困难资助的参考依据;已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系(院)
(二)关于新生资助问题。1.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对特困生和优秀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措施(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前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作为入校后学生困难资助的参考依据;已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系(院),
(二)关于新生资助问题。1.按照国家规定,学院对特困生和优秀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减免学费、勤工助学、等措施(详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帮助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家庭困难的新生在报到前须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作为入校后学生困难资助的参考依据;已在当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所在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