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录取(1)录取名单的确定我校通过对考生的报名资料、初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2)报到新生报到时,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3)学费参照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4)学位授予课程学习合格、培养终审与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具体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联系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3.录取(1)录取名单的确定我校通过对考生的报名资料、初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2)报到新生报到时,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3)学费参照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4)学位授予课程学习合格、培养终审与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具体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四、考试与录取1.初试(1)考试时间:2019年4月13日至14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2)考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3)考试科目硕士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凡外国语或业务课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应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选考科目。2.复试复试分为复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具体复试时间根据国家及我校复试日程安排于201

三、考试招生、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符合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条件者,既可参加内地(祖国大陆)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考试,也可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港澳台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种。全日制学习年限为三年,非全日制(兼读制)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联系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3.录取(1)录取名单的确定我校通过对考生的报名资料、初复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2)报到新生报到时,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3)学费参照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在学期间的其他费用自理。(4)学位授予课程学习合格、培养终审与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具体学位授予规定者,可获得相应学位证书。

四、考试与录取1.初试(1)考试时间:2016年4月9日至1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2)考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3)考试科目硕士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凡外国语或业务课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应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选考科目。2.复试复试分为复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具体复试时间根据国家及我校复试日程安排于20

四、考试与录取1.初试(1)考试时间: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2)考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3)考试科目硕士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凡外国语或业务课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应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选考科目。2.复试复试分为复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具体复试时间根据国家及我校复试日程安排于201

四、考试与录取1.初试(1)考试时间:2017年4月8日至9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2)考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3)考试科目硕士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凡外国语或业务课有选考科目的,考生应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选考科目。2.复试复试分为复试笔试和复试面试,具体复试时间根据国家及我校复试日程安排于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