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不具备法学背景的各专业要求:法学理论专业应具备社会学、哲学、经济学、逻辑学、语言学其中之一教育背景。法律史专业应具备史学教育背景。法与经济学专业应具经济学、金融学其中之一的专业背景。军事法学专业应具备军事学教育背景。宪法行政法学专业具备法学教育背景,同时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政治学专业交叉教育背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注: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只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第四条专业教育背景要求:凡报考国际法学院各方向的考生,须具备下列之一的专业教育背景:(1)法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2)不具备法学背景的各方向要求:国际公法方向应具备国际事务与关系(专业代码030204T)或国际政治(专业代码030202)的专业教育背景;国际私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应具备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代码020401)的专业教育背景。国际公法方向应具备国际事务与关系(专业代码030204T)或国际政治(专业代码030202)的专业教育背景;国际私法方向、国际经济法方向应具备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代码020401)的专业教育背景

一、招生专业2016年共有30个专业招收外国来华留学博士研究生,53个专业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详见《中国政法大学2016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2022年中国政法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工作通知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为14名,详见《2018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2018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少骨,招生计划14名,分配情况另行公布。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为14名,详见《2019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为10名,详见《2019年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办法》。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2019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对口支援招生计划10名,招生专业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方向)、国际法学、证据法学、政治传播学、思想政治教育、世界经济,共10个专业,每个专业1个招生计划。

一、招生计划2016年我校计划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士中(以下简称港澳台)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50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名。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原则上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列,招生计划为14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2017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教师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