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数量
由各学院推荐,终我校推荐1人。
2.接受单位及接受人数
2017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接受单位为部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及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各基地、研究中心不得接受本校辅导员访问学者,具体接受数量和联系方式详见《2017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接受单位名单》(见附件1)。
3.申报程序
1.各学院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访问学者需填写《高等学校辅导员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2),经所在学院同意后并出具意见(同时发送电子版),于2016年10月2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cuplxsc@***,由学生工作部审核后邮寄至接受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2.接受基地、研究中心审核《高等学校辅导员访问学者推荐表》,确定接受名单并下发接受通知,同时将接受辅导员访问学者情况报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3.辅导员访问学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接受基地或研究中心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接受单位请假,三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访学资格。
(一)考点选择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按相关规定正确选择报考点,一经提交,无法更改。考生选择报考点时务必仔细阅读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我校报考点的网报公告,确定符合报考要求后方可选择,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选择我考点条件及注意事项:
ì对于应届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1.中国政法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中国政法大学或京外招生单位(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业务课2”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即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除外),必须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
2、中国政法大学以外的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必须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
3、中国政法大学以外的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其毕业院校没有设置报考点的考生或艺术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除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可以选择本考点或北京地区其他考点。
4、中国政法大学以外的京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其毕业院校设置有报考点的考生(不包括艺术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不得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
5、在京外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在京实习或参加培训班的学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考点,不得选择中国政法大学考点。
ì对于非应届生:
6、在京工作(要求具有截至网上确认开始前近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或具有北京市户口的非应届生:如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可以选择本考点;如报考京外招生单位(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除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可以选择本考点或北京地区其他考点。户口不在北京和不符合我考点在京工作要求的非应届生,不得选择本考点(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除外)。
ì对于所有考生:
7、报考中国政法大学“单独考试”(不含“西藏单考”)的考生,必须选择本考点。
8、报考北京地区招生单位(报中国政法大学除外)的考生:不得选择本考点。
9、除中国政法大学本校应届生以外的其他考生,若报考京外招生单位除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以外的其它专业,则不得选择本考点。
10、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业务课2”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即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不得选择本考点。
11.报考京外招生单位“单独考试”、“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应选择北京市的报考点。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开始后,不必重复报名。
正式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n,教育网址:http://yz.***)。
3.网上填报信息
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中信息保持完全一致,切勿使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网上支付报考费
选择本考点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在网上报名截止(10月31日)前,网上支付报考费,否则报名无效,逾期不接受补缴费。(关于缴费、退费等事项请认真阅读北京市网报公告有关内容)。
(三)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凡符合我考点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确认开始前,我考点将发布“网上确认考生须知”,对网上确认具体安排、流程、材料提交标准及其它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说明,请及时关注。
我考点网上确认时间预计为2020年11月8日-10日,具体时间以我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届时,考生可选择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
网上确认基本流程为:考生登录网上确认系统→考生阅读有关规定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确认网报信息→考生上传材料及考试照片→考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考生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不通过则需根据提示重新提交相关材料)。
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证件或材料主要包括:
1.基础照片: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图片;考生本人近期彩色一寸电子证件照;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
2.其它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材料:应届生(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原件照片;非应届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获得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原件照片。
(2)非应届生提交户口或工作单位在京证明(报考我校“单独考试”考生除外):具有北京市户口的非应届生须提交户口本首页及本人信息页照片(集体户口首页须有户口单位盖章)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在京户籍证明原件照片;在京工作但不具有北京市户口的非应届生,需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原件正反面照片以及截至网上确认开始前近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照片。
(3)未通过报名系统网上学历(或学籍)在线校验的考生,非应届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照片;应届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照片。军校或涉密院校的学生可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毕业证书颁发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的照片。
(4)姓名或者身份证号曾变更的考生(研究生、本科、专科就读期间或毕业后变更的),还须提交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和《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照片。
(6)在校研究生报考中国政法大学的考生,必须提交就读学校培养部门(校级)出具的同意报考我校的证明原件(须加盖公章)照片。
(7)已获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除提交证书原件照片外,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照片(认证报告上在线验证码或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
网上确认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和具体要求,将以我考点后续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北京高校辅导员培训班预报名表.xls学生工作部(处)2018年3月23日
(二)“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生1.已获硕士学位人员。2.高校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和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优秀骨干。需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3.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4.外语要求:(1)英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4≥426分或CET-6≥426分(2005年以前CET-4或CET-6成绩为“合格”)或IELTS≥6.0或TOEFL≥85或以第一作
4、学校审批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获批后通知申请人与相关学校和导师联系接收事宜。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以在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cn/)上“相关下载”栏目中查询和下载。附: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结业考核工作流程:?1.青年骨干教师项目国内访问学者下载以下相关表格,认真填写并于5月4日当天交至研究生院409室)。《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研修工作计划表》《青年骨干教师中期检查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国内访问学者学术交流活动登记表》2.一般项目国内访问学者下载以下相关表格,认真填写并于5月4日当天交至研究生院409室)。《一般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
2.接受单位及接受人数2017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接受单位为部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及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各基地、研究中心不得接受本校辅导员访问学者,具体接受数量和联系方式详见《2017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接受单位名单》(见附件1)。
经费管理1.辅导员访问学者在访学研修期间的培养费、住宿费等费用不得高于接受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相应费用的标准。2.我校将应与辅导员访问学者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将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及其考核方式,也可约定研修期间培养、住宿、交通等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及违约责任等。3.我校将把辅导员访问学者纳入本校教师进修总体规划,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4.辅导员访问学者研修期间人事关系在
管理要求1.访学期限一般为3-6个月,根据需要可适当延长。接受基地、研究中心负责辅导员访问学者的计划制定、中期检查、结业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并为辅导员访问学者提供不低于博士研究生标准的科研工作及生活条件。2.辅导员访问学者的培养由接受基地、研究中心负责。接受单位要安排思想政治教育博士生导师作为辅导员访问学者的导师,指导其学习和科研提升,并安排专人负责辅导员访问学者的遴选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3
申报条件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2.具有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掌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有较强的科研能力。3.原则上从事辅导员工作3年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4.近3年在核心期刊
3.高等学校辅导员访问学者推荐表.docx学生工作部(处)2017年10月13日
实施流程1.申报数量由各学院推荐,终我校推荐1人。2.接受单位及接受人数2017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接受单位为部分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及全国高校辅导员发展研究中心,各基地、研究中心不得接受本校辅导员访问学者,具体接受数量和联系方式详见《2017年高校辅导员访问学者计划接受单位名单》(见附件1)。3.申报程序1.各学院符合条件的辅导员访问学者需填写《高等学校辅导员访问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