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校要求,普通高中学生凭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中职学生凭全省统考的职业技能成绩自愿报考。考生可报考不超过5所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院校,另外还可报考1所高职自主招生院校。

(2)考生选定录取学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

第十二条符合当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试点高校可根据专业性质与要求,对考生高中学考等第、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平时成绩、高中阶段选修课程、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等提出要求。

(3)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复印件一份。

(1)院校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综合测评结束后,院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按规定在4月1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

(1)院校确定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综合测评结束后,院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及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按规定在4月15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

(2)考生选定录取学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

(2)考生选定录取学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

1.考生自愿报考。根据院校要求,普通高中学生凭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中职学生凭全省统考的职业技能成绩自愿报考。考生可报考不超过5所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院校,另外还可报考1所高职自主招生院校。

1.考生自愿报考。根据院校要求,普通高中学生凭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中职学生凭全省统考的职业技能成绩自愿报考。考生可报考不超过5所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院校,另外还可报考1所高职自主招生院校。

1.考生自愿报考。根据院校要求,普通高中学生凭高中学考(会考)成绩、中职学生凭全省统考的职业技能成绩自愿报考。考生可报考不超过5所高职提前招生试点院校,另外还可报考1所高职自主招生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