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招生具体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高校1.自觉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认真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2.根据规定日程安排,遵照本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经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完成在我省的招生计划。3.对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和录取中的特殊问题,以及生源计划的调整,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应及时讨论研究,形成解决方案。4.按规定及时办理录取手续。5.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考生询问的答复及遗
第三章录取工作体制录取工作实行“高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具体职责是:高校1.自觉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认真履行本校公布的招生章程。2.根据规定日程安排,遵照本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审阅考生电子档案,经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考生录取与否,完成在我省的招生计划。3.对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的复议要求和录取中的特殊问题,以及生源计划的调整,高校招生领导小组应及时讨论研究,形
高校获取招生用户名和招生密码各高校须在录取开始前进行网上报到。网址:http://bg.;招生用户名:一般为“国标码”+“00”;密码:登录我院办公网获取初始密码。登录办公系统的密码可以在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核对系统中查询获取。在我省有多个院校代号的高校,请与我院信息技术处联系获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按提示要求详细填写招生联系信息,并取得各高校今年在浙江的“招
查询生源情况高校按我省规定通过“浙江省平行志愿投档信息交互平台”(https://210.32.122.47),查看模拟情况,决定是否追加计划,及时确定并提交投档比例。1.投档比例。传统志愿根据招生计划第一轮按不大于1:1.2比例(除另有规定外,小数点部分原则上按四舍五入计算),后续各轮原则上按缺额计划数投档。每轮投档后,视生源情况进行补投。如高校对个别专业有特殊要求,在符合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政
下载考生电子档案高校应在规定时间,按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联络方法,及时登录录取网站,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对不按规定接收考生电子档案的高校,由省教育考试院按该校招生计划的100%留档,在该段录取结束时所留档考生视为已录取。高校下载的考生志愿信息中,只显示考生填报本校本专业的志愿,不显示其余平行志愿高校专业名称及顺序。已被录取(包括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各类提前录取等)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段)的投档
省教育考试院1.提出我省各类别招生的分段线建议,报省招委批准后执行。2.执行招生政策,规范录取规则并组织实施。3.组织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时提供给各高校审录。4.监督高校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情况,审核录取考生名单。5.邮寄已录取考生名册。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则
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则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则
第六章附则各类招生具体政策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细则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