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员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与高校取得联系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录检员提出的复议意见,并将复议结果传真给录检员。
退档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批次详细投退档工作时间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有关工作界面上予以通报,由此产生的问题,由高校负责。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组织符合规定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时提供给各高校审录。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阅档
阅档高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考生电子档案的审阅,集体研究确定录、退考生名单并及时上载。有关下载考生电子档案及录取、退档等问题,需及时与录检组联系。高校不得超过阅档时间滞留考生电子档案。
第五步:退档。高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员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与高校取得联系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录检员提出的复议意见,并将复议结果传真给录检员。退档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批次详细投退档工作时间按《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有关工作界面上予以通报。
退档高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员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与高校取得联系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录检员提出的复议意见,并将复议结果传真给录检员。退档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批次详细投退档工作时间按《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有关工作界面上予以通报,由此产生的
202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退档
202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退档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检查高校退档及省教育考试院各组履行职责的情况。
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退档
退档高校审阅考生档案后,确定退档考生名单,注明退档原因并及时通过录取系统办理退档手续。省教育考试院录检员审核退档情况,如有疑问,与高校取得联系提出复议要求。高校应认真对待录检员提出的复议意见,并将复议结果传真给录检员。退档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批次详细投退档工作时间按《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进程》执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退档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有关工作界面上予以通报,由此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