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基本内容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基本内容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6 03:00:29 解决时间:2018-09-02 09:16

满意答案

二、基本内容

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三)单独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

1.科目与分值。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2个类别。考试每年组织1次。同类考试允许学生至多参加2次。成绩2年有效。

语文、数学每门满分150分,职业技能满分300分,均以原始分记入考生总成绩。外语不记入总成绩。总成绩满分600分。

2.录取。

高校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文化和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要求,也可提出外语成绩以及其他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四)“三位一体”招生。

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

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程录像、公平公正的要求,组织综合素质测试,进行再次遴选;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 2018-09-02 09:16

其它答案

技校推荐

2019-09-01 17:52

民政管理-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心理健康,掌握民政行政事务管理必备的社会学、管理学方面的理论专门知识,熟练掌握民政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重专业价值,强实务能力,能在国家各级民政行政机关、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等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社会学概论、民政概论、民政法规、民政软件、法学概论、社会调查、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行政法、社会心理学等。
职业资格证书::经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人事部和民政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师等中、高级。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县(区)民政部门及二级机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民政部门的企事业单位,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民政类的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婚姻服务、收养登记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各类企业、公司从事管理与服务工作。

民政管理专业-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方面全面发展,心理健康,掌握民政行政事务管理必备的社会学、管理学方面的理论专门知识,熟练掌握民政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重专业价值,强实务能力,能在国家各级民政行政机关、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等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
主要课程::管理学原理、社会学概论、民政概论、民政法规、民政软件、法学概论、社会调查、行政管理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行政法、社会心理学等。
职业资格证书::经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人事部和民政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人力资源师等中、高级。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县(区)民政部门及二级机构,乡(镇)、街道民政办公室,民政部门的企事业单位,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及民政类的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婚姻服务、收养登记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各类企业、公司从事管理与服务工作。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考试

    1楼

    2.考试。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

  • 中专学校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单独考试招生

    2楼

    (三)单独考试招生。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包括中专学校、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相结合,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探索把试点范围有计划扩大到普通高校应用型本科专业。1.科目与分值。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2门,单独命题、单独考试。拟报考有外语要求的学校、专业的考生,可选择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级(PETS—1)考试。职业技能考试:分17个大类,全省统一组织,分点实施。学生可自主选报1—

  • 中专学校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统一高考招生

    3楼

    (一)统一高考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1.科目与分值。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

  • 中专学校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科目与分值

    4楼

    1.科目与分值。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

  • 中专学校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录取

    5楼

    3.录取。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 中专学校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基本内容

    6楼

    基本内容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一)统一高考招生。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1.科目与分值。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选

  • 中专学校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7楼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灵活多样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二)工作原则。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作为改革着力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和多元录取机

  • 中专学校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保障措施

    8楼

    保障措施按照循序渐进、积极稳妥的原则,稳步实施各项改革。2014年启动职业技能考试,2015年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2016年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一)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管理观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能力。认真制定综合改革试点的各项细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基础教育评估体系、督导制度,引导

  • 中专学校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三位一体”招生

    9楼

    (四)“三位一体”招生。高校依据考生统一高考、高中学考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高校确定报考条件、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和实施办法、综合成绩合成比例、录取规则等,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考生自主向相关高校报名,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并按规定参加高考。高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进行初次遴选;按照随机匹配、相互制约、全

  • 中专学校

    2017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高职提前招生

    10楼

    (二)高职提前招生。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