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奖励对象为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为全日制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以内,奖励标准为300元/人。
(二)奖助学金我校对在校研究生的奖、助、补方面的力度大、覆盖面广、金额高,能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1.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2.国家助学金发放对象为“非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的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共发放十个月。3.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我校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所有被我校录取的外校推免生均可获得我校硕士研究生新生一等奖学金,其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4.研究生三助津贴学校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助研、助管、助教岗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重庆理工大学纪委办、监察处:023-62563125,邮箱:jwb@vip..cn。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23-68667302,邮箱:yjs@vip.cqut.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完成体检工作。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完成体检工作。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MPAcc教育中心:023-62563144/62563095,邮箱:chgpg2006@。会计学院网址:http://kj..cn/,重庆理工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完成体检工作。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如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将取消推免生资格。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重庆理工大学纪委办、监察处:023-62563125,邮箱:jwb@vip..cn。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023-68667302,邮箱:yjs@vip.cqut.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考生在复试期间须到我校完成体检工作。
五、其他事项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不予录取。2.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4.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重庆理工大学纪委办、监察处:023-62563125,邮箱:jwb@vip..cn。重庆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23-68667302,邮箱:yjs@vip..cn。网址: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