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王波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1、录取原则分类考试录取工作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三章考试方案及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报名条件符合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参加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资格的考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取得2017年普通高考资格、三校生取得2017年中职单报高职考试报名资格)。第十二条招生计划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在贵州省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为5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第四章。第十三条分类考试学制及学历分类考试

1、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2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学校纪委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1、学校设立由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2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接受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学校纪委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第十八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唐政秋监督电话:0731-;

第二十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唐政秋监督电话:0731-;

第十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王波监督电话:0731-;

第二十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唐政秋监督电话:0731-;

第十八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唐政秋监督电话:0731-;

第十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王波监督电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