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高职单招考试由各牵头院校负责组织实施。牵头院校制定详细的考试实施方案(包含组织机构、报考缴费、命题、考试时间、考试形式、评卷、成绩复核、违规处理、志愿填报、录取安排、联系方式等内容),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具体以联合考试牵头院校规定为准。
考试安排详见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hebeea.edu.cn/),或查询牵头院校网站。
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一志愿和二志愿,二志愿采取征集方式。考生每次填报志愿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多填报6个专业。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招平台按报考时选择的考试类填报志愿,不得跨考试类填报。
一志愿填报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9时至17日17时;
二志愿填报时间为:2022年4月21日14时至22日12时。
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高职单招报考须知》、各考试类考试实施方案、以及各我校招生简章,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一)2022年高职单招对象为已通过2022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的考生(统考考生及对口考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高职单招录取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由各牵头院校具体组织实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
我校根据招生简章对各考试类进档考生进行录取,并负责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优先,总分排序”原则。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已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指导思想(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组织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1、学院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1-(兼传真)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04联系人:曾老师卢老师网址:www.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专业及计划申报表院校名称(盖章):序号专业名称招生计划联考专业类备注1民政管理3E考试五类2婚庆服务与管理3E考试五类3社会工作2E考试五类4社区管理与服务3E考试五
3.考试内容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命题和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科目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360分;职业技能考试可采取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牵头院校规定为准,满分390分。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考试均由牵头院校负责。
招生范围及报考条件(一)已通过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符合我校招生条件的考生(高考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统考的考生)。(二)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三)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
招生专业及计划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7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联考分为十个专业大类,我校参加河北省联考单招五个大类招生,考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公布与复核、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均由联考牵头院校组织实施。2017年学院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及联考牵头院校见下表,各专业大类具体考试安排、成绩计算办法等详见相关牵头院校实施方案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学费标准(元/生/年)科类
(2)其他考生(含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分英语、数学两科,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采用同一套试卷)。
三面试要求与注意事项1面试为面试专家和面试工作人员含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在指定地点通过腾讯会议软件对考生进行在线网络远程视频面试2面试前考生须签订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网络远程面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拍照照片以准考证号姓名的形式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中3面试前考生须选择环境安静明亮网络信号良好且安装有摄像头的单独场所面试中不得有他人在考生旁观看或指导并保持手机通畅方便及时沟通4面试前考生须准备好网络远程视频面试所用的手机或电脑等设备设备上须提前安装好腾讯和腾讯会议等社交软件且能清晰的进行视频通话确保面试的顺利进行如因考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导致面试未能
十二其他工作要求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按照教育部招生信息十公开和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做好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结果以及咨询申诉和举报渠道等内容的公开公示工作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其他工作要求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2.命题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3.评卷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
其他工作要求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2.纪检监察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