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0827
第五条学校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邮政编码:410004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隶属单位:民政部和湖南省政府共建,为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公办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1、学校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31-(兼传真)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04联系人:卢老师网址:http://zs./联系电话:0731-(兼传真)地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04联系人:卢老师网址:http://zs./
四川省单独招生考试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
一总则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2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云南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河南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称:
一总则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一总则根据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答案来源于2021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称: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四川省及湖南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