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王波 监督电话:0731-82804947;
1、录取原则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教育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我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程序
(1)本年高职单招录取采用“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招生考试院根据统筹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成绩排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考试)分数低于120分者不予录取。
(3)高职单招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按分数排序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同的投档分数,则普通高中生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中职毕业生按照职业技能、文化素质成绩依次、逐项比较,并按比较结果排列出先后顺序。如果考生所有科目分数都相同,则按同分数考生处理。
(4)2021年5月中旬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学校将于2021年7月办理完成投档录取手续,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未办完录取手续前,不得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
(5)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云南省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6)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志愿填报说明:根据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文件要求,2021年高职单招录取采用“专业+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高职单招批次设置20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例如:某考生填报就读我校专业1、专业2、专业3、专业4、专业5、专业6......等,那么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在学校志愿栏A志愿填报我校(432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1、B志愿填报我校专业2、C志愿填报我校专业3、D志愿填报我校专业4、E志愿填报我校专业5、F志愿填报我校专业6......等,以此类推,具体填报方式见下图:
| 志愿号 | 填报方式 |
| 1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1 |
| 2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2 |
| 3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3 |
| 4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4 |
| 5 |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5 |
| …….. | …….. |

录取1、根据“文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的方式,按“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考生类别(普高生、三校生)划定各专业低录取控制线。各专业各类别(普高生、三校生)的招生计划原则上按照各专业相应类别(普高生、三校生)报考人数占比确定。同等分数情况下,按文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确认,并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进行公示,我校

2、录取程序(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单独招生计划“总分优先,遵循志愿”及考生身体符合体检条件的原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确认,并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转专业。(2)已被我校拟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取得联系,按学校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http://www./

第十六条录取1、录取原则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2、录取程序(1)根据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总分,按单独招生计划“总分优先,遵循志愿”及考生身体符合体检条件的原则,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确认,并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

1、录取原则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三章考试方案及录取原则第十一条报名条件通过2017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未参加高考统一报名而希望参加高职单招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进行报名。第十二条招生计划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在云南省单独招生计划为150人,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详见第四章。第十三条单独招生学

1、考试方式:我校单独招生采取“文化考试+综合测试”的考试形式。命题、组考与评卷在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办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1)文化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总分200分。我校将与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联合组织文化考试,使用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考试题目。(2)综合测试:满分15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形式我校将在单招网(http://www.csmzxy.c

第十三条单独招生学制及学历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学制为三年;学历证书与2017年6月全国统考录取的考生相同,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学历。

第十八条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标准一览表学院国标代码专业及方向学费计划社会管理学院690201民政管理3850150名540703物业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3850社会工作学院690101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心理咨询人力资源管理3500医学院620201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养老服务与管理(养老机构管理方向)老年保健与管理言语听觉康复技术4

第十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唐政秋监督电话:0731-;

第十九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人:王波监督电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