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新生
北京地区本科一批次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北京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北京地区本科二批次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北京本科二批线130(含130分)。
2.外省市新生
外省市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本省市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广东等实施高考改革省市的一批线参照本省市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第一段分数线)

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本科新生奖学金评选及2019年本科新生奖学金复核工作通知2019年本科新生奖学金复核工作要求如下

第三条获奖条件新生高考成绩须高出当地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实行高考改革取消本科一批二批的省份参考自主招生线)50分及以上。对符合评选条件的新生,按其所在省份,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择优评选。成绩相同者按照全省位次,排名靠前者优先;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考生录取顺序,排名靠前者优先。

2017年本科新生奖学金复核工作要求如下:(一)复核对象:2017年本科新生奖学金获奖者(见附件5)。(二)复核内容:1.第一学年专业课程成绩(参照各院系保研计算规则)、排名与排名比例;2.第一学年是否有违纪处分。10月29日前,部(院、系)根据上述内容组织复核并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将《2017年新生奖学金获奖学生复核表》(附件6)报送至本科招生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

2018年本科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如下:(一)评选对象:2018级依据内地高考成绩录取的新生,且取得我校学籍。(二)评选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2.我校各省录取新生分科类(实行大类招生的浙江等省份,统一参考省招办公布的投档成绩排名)排名前10%,具有学科特长(非艺体特长)者,可放宽至前1

1.北京新生北京地区本科一批次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北京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北京地区本科二批次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北京本科二批线130(含130分)。

2.外省市新生外省市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本省市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广东等实施高考改革省市的一批线参照本省市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第一段分数线)

第三条拟获奖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并取得正式学籍。第四条获奖条件:1.北京新生北京地区本科一批次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北京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北京地区本科二批次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北京本科二批线130(含130分)。2.外省市新生外省市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本省市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广东等实施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学生工作部(处)于每年12月将当年获奖新生奖金发放至获奖学生个人账户。

第四条获奖条件:1.北京新生北京地区本科一批次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北京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北京地区本科二批次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北京本科二批线130(含130分)。2.外省市新生外省市高考成绩(高考原始成绩)高出本省市本科一批分数线100分(含100分)。(上海、浙江、山东、海南、广东等实施高考改革省市的一批线参照本省市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或第一段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