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2018年本科、专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六条 院校志愿,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志愿设置和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在同一学校志愿内,对考生的专业志愿分配分两种情况:山东省内录取的考生采用“分数级差”的原则,第1-2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2分,第2-3专业(类)志愿为1分,其它专业(类)志愿的分数级差为0分。在山东省外其他省份录取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方式进行专业分配。以上两种专业志愿分配方式中,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考生调剂至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 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上按照我校招生章程执行,如生源省招生办有特殊要求,则按其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九条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中医学等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生活能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肢体残疾考生。
第二十条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部分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某些专业按选考科目录取生源不足时,我校参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也可调剂录取选考其它科目并有专业服从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无口试要求。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外语语种,但根据医学相关专业要求,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原则上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四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物价局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制度,具体实施办法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滨州医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滨州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并授予学士学位。
第三十条 各专业报考相关资格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新生持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认证。对舞弊假冒者,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第三十二条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烟台校区电话:0535-传真:0535-6913059
学校主页:http://www.***.cn
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b.***.cn
E-mail:zhaokaoban@***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滨州医学院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及管理平台网站(http://gaokao.***.cn/)查询。
二、资格审查1.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材料名称应届生往届生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各一份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各一份各一份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各一份各一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各一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一份无能顺利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证明信各一份无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2.所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到与资格
三、复试成绩相关说明:1.英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成绩。英语听力不设低分数线,但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专业笔试(二级学科):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0分,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含专业英语,50分)、专业基本理论(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100分)、基本技能测试(150分)三部分内容。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由相应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
四、招生人数根据国家分配名额,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2名。
3、面试(300分)时间:4月9日(具体时间在上午笔试考试地点张贴)地点:在上午笔试考试地点张贴。
三、复试成绩相关说明:1.英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成绩。英语听力不设低分数线,但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2.专业笔试(二级学科):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0分,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含专业英语,50分)、专业基本理论(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100分)、基本技能测试(150分)三部分内容。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由相应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
(1)研究生处联系人:许老师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535-6913152http://yjszs..cn/info/1165/3196.htm
三、招生报名(一)凡符合《滨州医学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二)考生须按照《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三)滨州医学院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8年滨州医学院在新疆招生专业有医学影像技术等1个专业。滨州医学院新疆招生计划(2018年)专业名称类型批次招生类型学制人数医学影像技术理科本科二批普通类-5医学技术类医学影像技术滨州医学院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学制:四年授予学位:理学学士培
招生计划专业名称层次学制招生对象招收人数学费(元/年/人)考试科目中医学本科专业(针灸推拿方向)本科五视力障碍305400语文、英语数学、理化说明:考生可以使用现行盲文和明文大字两种方式答卷。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一条2018年本科、专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十二条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