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4)未通过网

一、招生人数2018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91人(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其中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约占70%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其中拟计划接受推免生12人。

四、招生咨询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邮编:637000联系电话:0817―2240297传真:0817―2240136联系人:蒋老师、彭老师电子邮箱:Email:nsmctdxl@附件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情况证明附件二:《关于印发<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试行办法>的通知》(学位〔2015〕10号)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2018年3月9日联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涪江路234号川北医学院研究生处,邮编:637000联系电话:0817―2240297传真

(三)凡在我校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同时向其它学位授予单位提出学位申请;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合格,在复试同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合格,在复试同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合格,在复试同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合格,在复试同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合格,在复试同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科目请看《川北医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