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面试程序综合面试预计分7个小组进行,每个面试小组由成员5人和秘书1人组成。每一个面试小组由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指定一名组长。各小组的面试工作由组长负责组织。考生参加综合面试的顺序以事先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的科目顺序依次为:专业知识测试、实践能力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在面试工作开始前,应由面试小组的秘书开启录音和录像设备,在面试小组组长检查确认录音和录像设备均正常工作后,面试工作方可进行。面试过程中,秘书应按规定做好详细记录;面试小组成员应在综合面试打分表和综合面试记录单上签字。每一位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程序为:1.由秘书指定考生在专业知识测
(一)综合面试内容满分115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60分,实践能力测试占30分。外语听力20分与口语5分。专业知识测试,由民法学和刑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题共同组成试题库,每位考生从中抽选1题作答;实践能力测试由民法学和刑法学案例分析题共同组成试题库,每位考生从中抽选1题作答。复试成绩合格标准,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根据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确定。
2.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成立法律硕士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本学院共成立7个复试小组,分别为法律硕士(法学)(第一小组、第二小组、第三小组、第四小组)、法律硕士(非法学)(第五小组、第六小组、第七小组)。
二、复试日程安排学校的总体复试日常安排见《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表2.法学院的具体日常安排如下:一.复试日程时间内容地点3月27日8:30—11:30同等学力考生报到。研究生招生办(综合楼726)13:30—16:3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另行通知3月28日8:00—11:30全体复试考生报到。法学楼20116:00—18:00全体复试考生专业课笔试。见法学楼一楼公告栏3月29日上午8:00开始全体复试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及综合面试。见法学院一楼公告栏3月31日11:00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见法学楼一楼公告栏14:00分
3.政治审查表(附表3)。大连海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提交。
四、综合面试内容、程序及要求(一)综合面试内容满分115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占60分,实践能力测试占30分。外语听力20分与口语5分。专业知识测试,由民法学和刑法学的基础理论知识题共同组成试题库,每位考生从中抽选1题作答;实践能力测试由民法学和刑法学案例分析题共同组成试题库,每位考生从中抽选1题作答。复试成绩合格标准,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根据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公布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确定。(二)综合面试程序综合面试预计分7个小组进行,每个面试小组由成员5人和秘书1人组成。每一个面试小组由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指定一名组长。各小组
一、管理机构及其职责1.成立由院长牵头、纪检监察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构成见表1),负责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办法,以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和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复试结果负责。表1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构成组长:初北平副组长:蒋跃川、韩立新成员:初北平、韩立新、李志文、蒋跃川、赵刚2.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组织各学科成立法律硕士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对考生成绩负责。本学院共成立7个复试小组,分别为法律硕士(法学)(第一小组、第二小组、第三小组、第四小组)、
2.考生本人单位所在地或大连市的二级甲等(县区级)以上医院合格体检表(附表2)。大连海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提交。
五、外语听力和口语考核内容、程序及要求满分25分,其中听力5分,口语20分;由综合面试小组老师在面试时当场测试。
一.复试日程时间内容地点3月27日8:30—11:30同等学力考生报到。研究生招生办(综合楼726)13:30—16:3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另行通知3月28日8:00—11:30全体复试考生报到。法学楼20116:00—18:00全体复试考生专业课笔试。见法学楼一楼公告栏3月29日上午8:00开始全体复试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及综合面试。见法学院一楼公告栏3月31日11:00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见法学楼一楼公告栏14:00分批向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4月1日10:00前调剂考生登陆“调剂网”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4月2日-4月30日后续调剂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