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部门: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联系电话:0411-84727233
传 真:0411-84724303
邮政编码:116026
学校网址:http://www.dlmu.edu.cn
招生网址:http://bkzs.dlmu.edu.cn
请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s://gaokao.***.cn/gxzxbm/),按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打印申请表,将经本人、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只需网上提交材料,无需邮寄任何纸质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1日-4月25日。
1.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中的“成绩信息”须逐项填写,并由中学审核盖章以证明成绩真实有效。
(2)申请表中的“综合信息”须如实填写,并上传证明材料方为有效。
(3)申请表中的“个人陈述”须诚恳陈述考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及特长爱好,个人发展规划,申请我校及第一志愿专业的理由等。
(4)申请表中的“附加材料”须按要求上传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2.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情况按顺序申报5个专业志愿。
报名系统上传的所有材料均须真实、详尽、完整、清晰,上传的申请表版本号和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填写的相关电子数据内容完全一致,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视为报名无效。
计划招生9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
二招生计划计划招生9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1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类目录附件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海事大学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简章
2.本简章由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请点击查看)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请点击查看)
1.高考志愿填报要求经公示无异议的“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经公示的拟入选专业范围内。
高考志愿填报及录取1.高考志愿填报要求经公示无异议的“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经公示的拟入选专业范围内。2.高考录取原则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录
2.高考录取原则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录取额满。说明:
(3)浙江省考生选报专业必须符合我校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如有异议,请与我校联系。招办咨询电话:0411-,监督投诉电话:0411-,传真:0411-。大连海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8年5月30日
招生计划计划招生84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附件《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高校专项“启航计划”招生专业目录》。
4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录取时将视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情况在省份间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5高考录取经公示无异议的启航计划入选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照考生所在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填报要求填报高考志愿学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直至录取额满说明1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
4.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情况,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录取时,我校将视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在省份间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
4.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情况,兼顾生源质量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录取时,我校将视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在省份间适当调整分专业招生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