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调剂生均有按规定享受获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资格!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2018〕16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3.我校不接受第二志愿调剂考生。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暂行规定-大工办发[2010]78号》文件,本校教职工报考MPA专业学位硕士学费自理。
3.我校不接受第二志愿调剂考生。根据《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暂行规定-大工办发[2010]78号》文件,本校教职工报考MPA专业学位硕士学费自理。
2.考生本人单位所在地或大连市的二级甲等(县区级)以上医院合格体检表。大连海事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不提交。
3.第二批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4月9日:第二批调剂考生报到、体检4月10日:笔试、面试。4月11日:公布复试结果;考生接受拟录取。其中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为准;初试成绩相同,则以外国语成绩为准)在所报二级学院下选择规培基地,各单位规培名额待第一批调剂考生拟录取结束后对外发布。具体时间、地点及流程见我校后续通知。
二、调剂、复试程序及相关事宜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所有校内(包括校内调剂)和校外考生均可参加调剂,本次接受调剂报名的时间范围从2018年4月3日14点~4月4日上午8点,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n或http://yz.)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网”)填报调剂申请。2.2018年4月4日13点前学校将在“调剂网”陆续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4月4日15点前通过“调剂网”点击“接收此通知”,确认参加复试。如果未在4月4日15点前点击“接收此通知”,则被视为放弃该志愿
三、联系方式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邮箱:yanzhaoban@.cn。学院联系方式见表4。表4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学院名称联系人办公电话电子邮箱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朱老师0411-84725898zhuqiaoying@.cn法学院(法律硕士)宋老师0411-84723265syy@.cn外国语学院赵老师0411-84724490queenslala@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贾老师0411-84728856cicts@dlmu
5.复试日程见表2。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相关事宜见本网站公布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表2:复试日程安排时间内容地点4月9日8:00-9:20全体复试考生报到。电话通知9:30-11:30全体复试考生专业课笔试。报到时通知13:30后全体复试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听力及综合面试。报到时通知4月10日10:00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见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11:00分批向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4月10日16:00前调剂考生登陆“调剂网”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余额见表1。表1: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余额学院代码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计划余额学习方式006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120200工商管理(01-03方向)1全日制006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120200工商管理(04方向)1全日制009法学院035101法律(非法学)17非全日制009法学院035102法律(法学)8非全日制010外国语学院050201英语语言文学3全日制010外国语学院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方向)2全日制018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12
6.调剂考生(不含外国语学院)可选用调入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复试笔试科目,也可申请我校招生章程上公布的其它相近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复试笔试科目。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生(不含外国语学院)需填写《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考生复试科目确认表》(见表3),于4月7日下午17:00前将该表发送至邮箱:yanzhaoban@.cn。表3: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考生复试科目确认表申请调剂学院名称:申请调剂学科(专业)/类别(领域)代码:申请调剂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名称: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科目代码复试科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