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档比例
学院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学院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对于未足额完生计划的省份,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精神,在已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院按院校志愿顺序调档,当我院第一志愿投档考生未能完生计划时,我院再依次接收第二、第三等志愿考生。
我院艺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在普通类本科提档及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均认可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全国性加(降)分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学院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即“分数清”)的录取原则,在德、体合格的前提下,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理工类依次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文史类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艺术类按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外语成绩、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高考改革不分文理的专业(普通类)按数学、外语、语文成绩的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高考所在省份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
按照美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专业设置说明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科类授予学位门类学费(元/年/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四年3-6年理工工学软件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网络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自动化四年3-6年理工工学电子信息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通信工程四年3-6年理工工学数字媒体技术四年3-6年理工工学工商管理四年3-6年文理兼招管理学市场营销四年3-6年文理兼招管理学信息
学院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全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金州区铁山西路31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5、学制及学习年限:艺术类环境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学制均为四年,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6、办学形式:全日制7、主要办学条件:生师比21.98:1;专任教师22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33%,具有研究生
学费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学院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教育厅备案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原则。环境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学费标准均为19000元/生·年(暂定,以学院终公布为准);住宿费为1500元/生·年(暂定,以学院终公布为准)。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
学院自然情况说明1.学校名称(全称):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办学地点及校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31号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4.办学层次:本科5.办学形式:全日制6.主要办学条件:专任教师22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1.3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7.7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439.54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
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专业2个,文理兼招。具体如下:序号专业代码艺术类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环境设计四年文、理艺术学数字媒体艺术四年文、理艺术学
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学院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见“专业设置说明”,住宿费均为1200元/生·年。(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以学院终公布为准。)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学院师资力量、学科发展、就业情况等多因素综合考量而定。无预留计划。语种不限,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招生计划特别说明1.分省计划优先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院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计划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无预留计划。2.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3.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4.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录取办法说明1、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实行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它省份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2、调档比例学院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学院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地区,按招生计划1:1比例调档;“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a.学院录取时采用的艺术
录取办法说明1.投档比例学院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学院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对于未足额完生计划的省份,将由省级招办统一进行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并调剂至其他生源充足省份。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