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6、联系电话、网址咨询电话:0411-、、、、、学院网址:http://city..cnhttp://www.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院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2、调档比例学院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学院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地区,按招生计划1:1比例调档;“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
录取办法说明1、院校志愿及录取模式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实行本科二批第一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其它省份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2、调档比例学院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学院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地区,按招生计划1:1比例调档;“顺序志愿(含混合平行志愿)”地区,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在当地招生计划的120%。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a.学院录取时采用的艺术
1、学费收取标准学院执行辽宁省物价局、教育厅备案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原则。环境设计专业和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学费标准均为19000元/生·年(暂定,以学院终公布为准);住宿费为1500元/生·年(暂定,以学院终公布为准)。
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专业2个,文理兼招。具体如下:序号专业代码艺术类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环境设计四年文、理艺术学数字媒体艺术四年文、理艺术学
3、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a.学院录取时采用的艺术类专业课成绩为各省艺术类联(统)考成绩且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须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低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c.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按考生的文化课、外语、艺术联(统)考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录取。d.按照艺术类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
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是根据学院师资力量、学科发展、就业情况等多因素综合考量而定。无预留计划。语种不限,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学院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学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其他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其他本章程由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就业部负责解释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