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报到要求
一、报到(一)报到时间、地点1.报到时间:2018年9月15日。2.报到地点:仓山校区:公共管理学院、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闽台区域研究中心(海峡两岸文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新生接待处。旗山校区: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教育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心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社会历史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传播学院、旅游学院、海外教育学院等单位新生接待处。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研究生新生接待处。(二)报到程序新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
二、报到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一)提交材料1.《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党、团关系介绍信(按以下“注意事项”第1条办理);3.户口迁移证(按以下“注意事项”第2条办理);4.工资关系(按以下“注意事项”第3条办理);5.身份证复印件;6.《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前婚(育)状况申报表》(从研究生工作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http://ygb..cn/)。(二)注意事项1.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者不转党、团关系。福建省外党员考生介绍信抬头填写“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组织部”,福建省内党员考生介绍信抬头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介绍信转入组
3.报到要求:(1)考生请到台江校区原预防医学楼一层财务处缴纳复试费130元/人。仅限6月4日上午缴费,需使用银联卡刷卡缴费。(2)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复试费缴费单据、复试材料到报考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报到,逾期视为放弃复试。(3)考生按“福建医科大学2018年考博复试材料清单”(点击福建医科大学2018年考博复试材料清单.xls下载)准备相关复试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原件需校验。材料应齐全,装在有封口的档案袋中,档案袋正面贴上“福建医科大学2018年考博复试材料清单”,并注明考生编号、考生姓名、联系电话等。
一、报到(一)报到时间、地点1.报到时间:2018年9月15日。2.报到地点:仓山校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闽台区域研究中心(海峡两岸文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新生接待处。旗山校区: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心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社会历史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传播学院、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等单位新生接待处。(二)报到程序新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到各录取单位新生接待处报到,核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原
(二)报到程序新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到各录取单位新生接待处报到,核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上交有关材料。具体报到程序将于在我院网页公布。
2.报到地点:仓山校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闽台区域研究中心(海峡两岸文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新生接待处。旗山校区: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心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社会历史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传播学院、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等单位新生接待处。
(二)报到要求1.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在2018年9月29日后),专科毕业生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发证日期至2018年9月1日,须满5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入学资格。2.居民身份证及毕业证书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快递单号查询)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者,须持有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在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者,须出具毕业学校的书面证明(盖校章),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3.新生须在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录取单位办理
(三)报到要求1.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推荐免试生须同时携带学士学位证书,下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仅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在2018年9月29日后),专科毕业生须携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发证日期至2018年9月1日,须满2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入学资格。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者,须持有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在报到时出示毕业证书原件者,须出具毕业学校的书面证明(盖校章),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3.新生须在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如有特
(三)报到要求1.已获硕士学位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携带硕士毕业证书及有效期在2018年9月29后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者须携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发证日期至2018年9月1日,须满6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入学资格。2.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及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者,须持有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在报到时出示学位证书原件者,须出具毕业学校的书面证明(盖校章)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