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到要求1.已获硕士学位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携带硕士毕业证书及有效期在2018年9月29后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者须携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发证日期至2018年9月1日,须满6年)。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入学资格。2.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及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者,须持有发证机关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在报到时出示学位证书原件者,须出具毕业学校的书面证明(盖校章)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的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办理报到手续。3.
五、其他(一)研究生奖助政策见附件2,依具体文件执行。(二)报到时所填有关表格上的学号、姓名、专业名称等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信息一致。(三)他事宜请关注我院网页,或与我院及各相关单位联系;相关新生入学信息,我校还将通过官方微信“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专栏及时推送。我院网址:http://yjsy..cn/;培养办公室:0591-22867437(请假等),22867439(教学安排等),xwpyb@.cn;招生办公室:0591-22867434,yzb@.cn(报考条件、录取相关问题等);研究生工作部教
三、住宿安排非全日制新生和家住福州市仓山区、台江区、鼓楼区且在仓山校区就读的全日制新生,采取走读制度,不安排校内住宿(入学后确有困难,在学校有空床位的前提下可申请安排)。其他新生默认安排在所就读的校区入住,无需住校的新生于开学一周内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校外住宿审批表》到宿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住宿所需生活用品自理(可在校内生活区选购)。住宿安排请咨询各招生单位。住宿费标准参照物委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报到程序新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到各录取单位新生接待处报到,核对《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上交有关材料。具体报到程序将于在我院网页公布。
2.报到地点:仓山校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材料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闽台区域研究中心(海峡两岸文化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等单位新生接待处。旗山校区:经济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学院、体育科学学院、心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社会历史学院、数学与信息学院、物理与能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传播学院、南方生物医学研究中心等单位新生接待处。
2020级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须知社会资助
四、研究生访学交流资助学校鼓励并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实施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工作。
四、研究生访学交流资助学校鼓励并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和到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访学,实施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工作。
六、社会资助吴维新教育基金、施学共教育基金、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及各学院的社会奖励资助等。(详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网页)
六、社会资助吴维新教育基金、施学共教育基金、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及各学院的社会奖励资助等。(详见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及各学院网页)